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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需要跑的部門和次數太多,到哪個單位都停車難,所以乾脆就騎自行車來回跑了。這半個月來,差不多在八九個單位之間跑了30多趟。”
說這話的仇先生今年已經60多歲了。今年5月老伴去世後,有十多萬元的住房公積金沒有取出,本來他沒覺得這筆錢有多難取;沒想到的是,半個月時間裏爲了辦公證手續,他輾轉多個部門跑了30多趟腿。讓仇老爺子四處奔波的是一份繼承公證,根據10月起實施的公積金領取新政,此後繼承人提取逝者公積金時,必須提供這樣的證明。
【點評】在材料裏添加一份公證,聽起來並不費勁,何至於跑30多趟呢?原來要得到這份證明,就需要先提供財產證明、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等四大類證明。結了幾次婚,有沒有繼父繼母,是不是有非婚子女,這些全都要證明一下。
新政的初衷想必是好的,但是當政策的事實涉及多個部門時,寫在紙上的零星字詞,就可能成爲辦事羣衆難以跨越的重重門檻。只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多想一想,更合理的政策制定,一站式的服務設計,或許並不那麼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