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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10月30日報道,馬來西亞檳城州政府提議,自2014年起向在檳城購買房地產的外國人徵收成交價3%稅務,以遏制炒樓活動;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表示,州政府將會針對這個提議徵詢公衆意見,然後才加以落實。
他發表文告說,首相納吉在2014年財政預算案宣佈外國人只能購置100萬令吉(約193萬人民幣)的房產,在檳城不算新聞,因爲檳城已經在2012年7月1日實施這項措施。
他說:“在檳城,外國人只能購置100萬令吉(約人民幣200萬元)的房產,以及檳島200萬令吉以上的有地房產。檳州政府提議2014年起,採取額外措施來控制外國人的投機行爲,在他們的成交價上附加3%的稅務。”
據報道,這項建議中的外國人購房稅只針對住宅、商業或農業。但是,如果有關外國買家在這裏延長工作,對檳州的工業發展或商務流程外包或擁有馬國及檳城需要的特定技能,他們的上訴將會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