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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內的電梯2年都沒有檢修,質監部門今年也兩度查封電梯,然而酒店方在廣交會期間依舊照開不誤,這一幕發生在廣州市員村新街的荔鵬酒店,原來,荔鵬酒店與其所在樓房的業主存在租賃糾紛,導致電梯遲遲未能檢修。目前,該案正在廣州市中院審理當中。
酒店撕開封條用電梯
10月25日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了位於天河區員村新街8號的荔鵬酒店。該酒店共有兩部日立電梯,僅有左邊一部在正常運行。走進電梯,記者除看到一張日立公司張貼的寫有“投訴電話、應急救援電話”的告示外,未見《安全檢驗合格證》。
據酒店的業主廣州朝興飲食服務公司負責人黃先生介紹,從2011年12月以來,荔鵬酒店的兩部電梯便再也沒有進行過維護。其中,今年10月8日質監局曾經發來通知查封了電梯,根據黃先生提供的材料,記者在天河區質監局於10月8日下發的《查封決定書》中看到,這兩部電梯以“未定期檢驗合格,涉嫌存在安全隱患問題”被查封。
時值廣交會期間,記者看到現場有不少外籍人士出入該電梯,黃先生說,因爲這段時間是廣交會,酒店方爲生意,私自撬開電梯房,撕開封條,讓存在安全隱患的電梯繼續使用。
據瞭解,今年1月份,黃先生向質監局報停電梯後,荔鵬酒店也是撕開了封條。“因爲業主是我,質監局說一旦電梯出問題,責任由我們承擔。”黃先生地說。
層層轉租鬧到上法院
據黃先生說, 2011年9月,業主方把房產租給乙方李先生,經營荔鵬酒店。但李先生去年暗地裏又將酒店轉讓了另外一個人。黃先生說,目前的酒店經營方認爲房租太貴,雙方談判破裂後,去年11月開始便拒交租金。
由於對方拖欠租金,黃先生便在2011年底即將進行電梯檢修時,不再提供工程供年檢,並向質監局報停。隨後,纔出現酒店爲做生意,私自強開電梯一事。
對此,李先生表示,當初轉租給第三方,也獲得了業主的同意。而對於拖欠租金,他則稱“有很多原因”。
今年初,業主將酒店方告上法庭。5月17日,天河區法院作出判決,要求酒店方將房產交還業主,且支付所拖欠租金與滯納金。酒店方不服,上訴至廣州中院,目前仍在審理中。(記者林亦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