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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安錢莊舊址首層已出租作商鋪。
廣安錢莊舊址樓上的房間都已經全部出租出去。
廣安錢莊舊址不時有工人將貨物抬出抬入。
廣安錢莊舊址內部被隨意改造,4樓被加裝上了防盜網。
『遯廬』業主後人馮女士最近很忙,10天前這幢民間建築被媒體曝光變成大雜院後,馮女士每天要回一趟遯廬,接受相關文物執法整改檢查和媒體的采訪。
『遯廬冬暖夏涼,住起來很舒服。客廳有20多平方米,以前擺放著酸枝八仙臺、橋臺等家具。我記得小時候父母常常組織朋友在庭院和客廳搞舞會、燒烤、打麻將。』馮女士回憶道。這樣浪漫的場景早已不再。由於所有權分屬兩人,2004年遯廬二樓和側房賣給一位姓鄧的先生,遯廬開始在原地保護和計劃拆除中掙紮。
在遯廬淪為大雜院前,馮家始終沒有放棄過對它進行修復。上世紀九十年代,馮家花了近10萬元進行一次大修,換掉兩根傾斜了30度的羅馬柱,粉刷部分外牆,更換二樓陽臺裝飾柱等。馮家最後一次嘗試修復是馮女士的父親在世前想把一樓變成畫廊,可惜事與願違,馮老先生60歲那年去世,畫廊胎死腹中。
7年前,馮女士一家搬往番禺區,遯廬從此沒有了主人的悉心照料,560平方米的建築面積搬進了越來越多的租戶,最多時達11戶。
在廣州253處市級文保單位中,像遯廬一樣命運的不在少數。近日,記者走訪了十多處飽受破壞的市級文保單位,發現不少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也淪為廉價出租屋,房屋受人為破壞較為嚴重,有的樓房密集住著數十名租客,生火做飯的煤氣罐隨處可見,而有的文保單位則飽受『工傷』變成危房甚至已經無跡可尋。
文保單位變身『大雜院』煤氣罐煙頭隨處可見
煤氣罐、煙頭在不少文保單位內隨處可見,令人不安的是房內找不到一個消防器,一旦火災發生,這些珍貴的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築可能毀於一旦。租戶們反映,幾乎見不到文物單位工作人員上來巡查。
荔灣區梯雲東路188號的廣安錢莊舊址內部環境令人無法想象它曾經的輝煌。
廣安錢莊原由周氏族人創辦,經營國內外周氏家族儲款、匯款。1956年公私合營時,成為廣安旅店,20世紀80年代初歸還周氏家族,現首層出租作商鋪,二層以上為民居。該建築對研究民國時期廣州金融業發展具有較高意義。現在這裡住著十多戶人家,絕大部分租客是附近清平藥材市場的搬運工和黃沙水產市場的個體戶。
記者走入廣安錢莊采訪時,完全想不到有半外挑陽臺、雕刻細致圍欄的錢莊,屋內竟是另一番令人唏噓的景象。建築內中部為梯間,木制樓梯搖搖欲墜,4層樓南北兩側的廳房住滿租客,一個房間堆放兩張上下鋪鐵床是常事。樓道中間堆著高高的雜物,每個租客都在廳房內放置煤氣罐生火做飯,而記者發現所有廳房均找不到一個消防器。
租戶雷先生告訴記者,租住於此的人看中的是租金便宜,比如他租住的閣樓月租不到200元,樓下租金只要300多元。
荔灣區和平東路50號僑批局舊址的西關特色趟門已經無法正常拉開關閉,兩扇木門被出入的自行車撞得遍體鱗傷,在這裡面住著十來戶租客,以附近保安為多。
僑批局舊址與廣安錢莊舊址一樣,也是租戶的集中地。狹窄的房間裡掛著滴水的衣服,木箱、紙皮箱和行李箱隨地可見,啤酒瓶沿著牆根一水兒排開。前天晚上,記者走訪僑批局數個房間時看到,勞累一天的租戶們懶洋洋地臥在床上抽煙吃飯,香煙味和廚臭味彌漫著整幢房樓,用腳踩熄的煙頭更是丟遍角落。
位於海珠區的潘氏家廟(又稱『潘家大院』)也是名副其實的『大雜院』。這座大院曾經見證了作為『世界首富』的清末十三行潘家的繁榮,它的正門到大院中心的院落曾被4家工廠借用。如今,家廟部分被區房管部門代管,部分出售,產權狀況非常混亂。
由於年久失修,院子裡木雕的廊檐和欄杆被侵蝕嚴重,房門彩色圖案基本褪色,大院外牆搖搖欲墜。2011年,潘氏家廟被列入區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後,工廠陸續被清除出去,但民間保育人士發現,家廟內部並沒有進行維修,而且隨著繼續的自然破敗,裡面剩下有價值的文物構件已經不多,要完全恢復十分困難。
與此相似的還有海珠區的『五知堂』,據說是近代華僑資本家張弼士的物業,雖然還保留著具有潮汕民居和客家民居風格的門樓,但裡面剩下的舊式構件也是越來越少。『五知堂』在去年8月掛牌後,仍然保持『七十二家房客』的『割據』局面,而且居住環境十分惡劣。
越華路116號大院裡楊家祠現狀不容樂觀,這座文保單位曾是馬克思主義傳播先驅楊匏安的故居,可惜歷經幾個國企改建為單位公房後,已經面目全非,樓房一角的閣樓不少木板快被白蟻蛀空。
由於116號大院內建成一批高層員工宿捨,楊家祠便孤零零地縮在一角。租戶段先生說,楊家祠屋頂堆著附近幾幢高層宿捨丟下來的生活垃圾,每年業主要組織一兩次清掃,『有時連花盒都會砸進楊家祠裡』。
據了解,目前有4戶人家擠在樓房內。『我在這裡住了10年,一直不見有人過來認真修葺。』一名住戶說,『有一年曾經因為排水不通從而「水浸街」,整個楊家祠都進水了』。
文保單位受『工傷』或變危房或無跡可尋
不少文保單位變成危房或者名存實亡,受『工傷』、身處工程『雷區』的文保單位不在少數。位於淘金路47號的聖嬰院遺址變成一片施工地,石碑或被毀掉。
文保單位變成出租房,雖然形成不少破壞,但至少使用用途沒有改變。而有些文保單位則因為各種『工傷』而『損手爛腳』。在廣州市規劃局出示2010年登記的文保單位中,聖嬰院遺址的地址為『淘金路47號』,當記者帶著這個地址前往探訪時發現,這個門牌地址已經消失了。
聖嬰院遺址又稱為『死仔坑』,解放前加拿大天主教無原罪女修會辦在淘金坑建了一座聖嬰院,附近村民習慣稱『嬰堂』。現在,聖嬰院建築已經無存,只剩下一個埋葬死嬰的『死仔坑』和解放初民政局立的《帝國主義的罪證》石碑。2000年,聖嬰院遺址被選為區級文保單位,此後一直荒棄。2004年廣州本埠媒體曾報道兩名小學生在荒地中玩耍,在雜草叢中看見《帝國主義的罪證》石碑,還一時誤以為新發現。
然而,記者前天探訪卻找不到這塊石碑,一位民間文物保育人士稱,幾年前他前往探尋石碑時,便發現遺址上改成大型露天停車場。前天,車場管理人員稱,聖嬰院遺址上的停車場年前已經一分為二,另一半地方變成施工地。車場管理人員介紹,石碑就在施工地上。但是記者尋遍工地,除了一堆堆被挖起的紅土外,石碑已經無跡可尋。
另一處文保單位『葉劍英商議討逆舊址』的牆上寫著幾個大大的黑色『拆』字,西湖路小馬站拆遷正好拆至這座舊址前面5米遠。
葉劍英商議討逆舊址是一棟牆體斑駁、不起眼的二層舊建築,卻擁有『雙重身份』,門外兩塊牌匾分別是『葉劍英商議討逆舊址』和『葉劍英討伐陳炯明草擬電文舊址』。
記者探訪發現這座舊址內部改建混亂,二樓瓦片多處漏水,廚房間裡有住戶長期用木柴做飯,房頂被熏成炭黑,已經出現數個小面積坍塌部位。住戶劉阿姨告訴記者,前年這座舊址已經被城建部門鑒定為危房,『因為房屋不具有建築特色,相關部門鑒定為危房後從此再沒有搭理過』。
受『工傷』的文保單位不在少數。今年1月份,位於廣州恩寧路多寶坊的泰華樓就出現事故。這裡本是清代咸豐年間著名的藏書樓,也是廣州市級文物保護單位,卻因荔枝灣湧第三期拆遷工程而發生沈降,牆體地板多處出現裂痕。由於有關部門在施工前期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事後的補救措施不足,因此遭到了輿論的詬病。早在去年11月,房屋已經出現異樣,盡管有關部門曾派人過來修繕,卻進展緩慢。
身處類似工程『雷區』的文保建築,遠遠不止泰華樓一座:作為文物單位昌華新街29號的靚少佳、郎筠玉舊居,室內由於昌華湧的開挖而出現裂痕;荔枝灣湧三期工程的動工,也威脅到包括張活游故居在內的周邊文物生存。
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博士張智敏表達了這樣的懮慮,出於對文物建築和歷史建築的考慮,市政景觀工程或者商業建設項目應該慢工細作。『現在很多工程的進度都是非常匆忙的,上百年的老房子很脆弱,經不起折騰,而且歷史街區的地下條件也很復雜』。
-專家說法
文保專項資金發放存在實際困難
南方日報記者探尋的十多處文保單位中,有專家總結文物權屬混亂、管理不嚴、監管不力、私搭亂建是其飽受破壞的原因。記者采訪時發現,除了上述客觀原因外,文物保護部門缺乏維修資金也成為制約文保單位無法煥然一新的主原。
不過,今年5月1日起,《廣州市文物保護規定》開始實施,規定非國有不可移動文物的修繕,所有者可以向文物所在地的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申請修繕、保養補助。廣州每年撥出6000萬元文保專項資金,私人也可以進行申請,其中市級以上私有文物修繕最高可申請200萬元補助。
然而,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私人業主目前還未申請過這筆資金。
中國文物協會專家組成員、廣東省博物館原館長鄧炳權介紹,私人業主申請維護資金存在不少實際困難,比如一些文保單位所有權分屬多人,有人希望維修保護,有人盼望坍塌新建,業主意見不統一造成申請困難。此外,申請維修資金必須要有一個可行性方案,不少業主花不起錢請設計師,這也會導致申請得不到批准,『不過,既然廣州市出臺了文保專項資金的政策,業主就要積極想辦法申請』。
外租要引導使用人進行保護
目前,私有文物大都被外租給多人使用的情況,陳家祠(廣東民間工藝博物館)副館長李繼光認為只要沒有損壞文物,出租也是再利用,『不出租既不現實也不可能,關鍵是要確保它不被破壞。業主和使用人都有責任保護好文物,應該引導承租者如何保護文物,要明確告知租戶哪些是不可以損壞的。』
李繼光認為,目前法律法規對文物保護不力的情況大都處以罰款,但執行起來卻很難,所以加強大家的保護意識很重要。
華南理工大學建築學院教授鄭力鵬表示,廣州荔灣區跟每一處文保單位的業主或使用人簽訂了合同,明確將文物法規和責任告訴對方,這樣對落實具體的保護責任有很大好處。
出於保護考慮可改變使用用途
中國文物協會專家組成員、廣東省博物館原館長鄧炳權說,廣州文物保護可以參照國外的先進經驗,不要死守著文保單位不能改變使用用途的做法。
針對目前的活化保護,張智敏還指出,保護方案存在同質化的問題非常嚴重。『現在大部分文保單位都被政府用來做博物館,實際上,一個城市不需要那麼多博物館,如此大量的民居、騎樓也無法開發為博物館。』張智敏也表示,將來應該在文物評估上更為嚴謹,而將更多的舊建築納入歷史建築,引入更多的活化功能。
鄧炳權建議,私人業主可以考慮把整幢建築出租給對文物有興趣的使用人,並且商定使用人應盡力維護保護,比如出租給人辦畫廊、展覽,『雖然這改變了文保單位原來的使用用途,但是只要不造成破壞,相關部門也可以將其納入考慮。文物保護要進行積極性保護,租給有興趣的人總比租給不愛護的人有意義』。
策劃:譚亦芳
采寫:南方日報記者馬喜生彭文蕊楊逸
實習生朱含露杜靜
攝影:南方日報記者李細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