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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晚,中山第一人民法院法官到西區創新廣場(二期)小區業主家中進行“家訪”。爲方便快捷化解業主與物業服務公司的矛盾,考慮到業主白天要上班,29宗糾紛在同一小區,前晚6時30分起,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的法官對業主進行“家訪”化解矛盾。
這源於小區業主對物業公司的服務不滿,自2008年起,有部分業主開始拖欠物業服務費,今年10月14日,物業公司將29戶業主起訴至市第一法院,其中欠費最多的爲5358元,最少爲670元,共90696.78元(含滯納金)。
前晚,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調解辦4名法官聯合西區綜治信訪維穩中心3名工作人員,及訴前聯調工作室10名調解員,對涉及該小區29宗物業服務合同糾紛進行訴前聯調預立案調解。
據介紹,通過訴前聯調或預立案方式調解成功的案件,不收取任何案件費用。調解成功後,也可以到法院申請確認調解協議,法院審查通過後,可以出具裁定書,此裁定書具有法律效力,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裁定書確定的義務時,另一方當事人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經過四小時的努力,目前有5戶業主當場交納,其中拖欠時間最長達4年多的張生,當場交納了3662元;8戶業主承諾在三五天內交納,5戶表示不交,11戶不在家。物業服務公司向法官承諾,對業主反映的問題將逐一認真解決,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保證提高服務質量,讓業主滿意。(記者陳維澈、胡迪實習生羅一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