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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久漲,藥方頻現。在近日舉行的清華大學一論壇上,某國務院參事拋出:解決目前房價高漲不下的一個核心對策是十六字方針:允許買房、限制賣房、獎勵租房、處罰空房。
如果細看,這一良方當中卻夾雜着“毒草”:買房後一年就賣的,與原房價差價的95%,由國家收走;兩年賣的,收走差價的85%。當前我國二手房交易環節中,個人所得稅、營業稅和土地增值稅,實質近似於資本利得稅。然而,我國的特殊國情是:稅法執行走樣,從寬發落。當前主要靠營業稅實現差異化,土地增值稅2009年來暫免,個人所得稅理應按買賣差額的20%徵收——也是今年2月“國五條”細則的精神,結果在一片抗議聲中不了了之。
一年內賣房徵95%的稅,世界上從未聽說過如此高的稅率、如此狠的手段。有點“惱羞成怒”的感覺,作爲政府,實在不必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