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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非住宅的土地出讓期到了使用年限,該怎麼辦呢?是傳聞中的“自動續期呢?”還是需要“辦理相關的手續呢?”。在記者看來,還是官方的回覆會比較靠譜。這不,近日,山東省臨沂市就率先出臺《出讓到期土地處置若干規定》,《規定》明確:“出讓到期住宅用地自動續期,非住宅用地根據出讓合同約定辦理,到期未提出續期申請或申請未被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但從《規定》來看,這個自動續期需具備一定條件。
而昆明方面的政策,可總結爲簡單一句話:“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商業用地需辦理相關手續。”但相關的具體細則,目前昆明市並未出臺。因爲,在業內人士看來,目前市場上,還並沒有遇到土地出讓到期的案例,所以,沒有相關的政策細則,也很正常。
外省先例
臨沂新政土地到期“有條件”自動續期
“關於出讓到期土地怎麼辦?”問題的討論,並不是沒有先例。幾年前,上海市就出臺過相關政策:“土地到期收歸國有。”後該政策並沒有實施。政策也被衆多網友及業內人士批評“沒道理”,同時也與我國目前頒佈的《物權法》相悖。
近來,出讓到期土地該怎麼辦?再次引人熱議。這事起源是:山東省臨沂市就率先出臺《出讓到期土地處置若干規定》,《規定》明確:“出讓到期住宅用地自動續期,非住宅用地根據出讓合同約定辦理,到期未提出續期申請或申請未被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同時,我們也看到,此次臨沂市率先出臺的《出讓到期土地處置若干規定》中提出,出讓到期土地使用權人申請繼續使用土地,應滿足以下條件:符合城鄉規劃、未改變土地用途、權屬無爭議、無查封抵押等限制權利情形、未欠繳出讓價款、未構成閒置土地等。符合條件的土地使用權人可持出讓合同、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材料,向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另外,《規定》明確,受讓人應選擇出讓或租賃方式辦理有償用地手續。協議出讓的,出讓地價按照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確認的評估地價的100%執行;涉及工業用地的,出讓地價不得低於工業用地最低限價標準。
在業內看來,這樣的規定與上海出臺的政策相比更爲人性化,但具體的情況如何,還需要看執行。
落地採訪
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
出讓到期土地怎麼辦?昆明又在實施什麼樣的政策呢?日前,記者致電昆明市國土資源局,從詢問的回覆來看,目前昆明市出讓到期土地的處理意見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
在國土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及業內人士的理解及說法,簡單概括,就是這一條:“住宅用地可自動續期,商業用地需辦理相關手續。”但相關的細則,目前昆明市並沒有出臺。
同時,據泛聯房產總經理卞東曉介紹,目前泛聯房產在進行二手房銷售過程中,並沒有遇到相關的情況。在卞東曉看來,昆明商品房市場的發展也僅僅幾十年,無論是住宅土地出讓的70年大限、還是非住宅用地的40年產權大限,都還很少達到。同時,出讓到期土地涉及千千萬萬的老百姓,出臺新政策必然影響不小。
市民提問
門面產權到期後怎麼處理?
市民李先生:我想買一個門面,它的產權是40年,請問40年到期後怎麼處理?是隻需繳納土地出納金就可以繼續有40年的產權嗎?如果是,請問一般繳納多少即可?且在買門面的時候,能告知是多少嗎?
昆明市國土資源局答覆:門面房產權40年後到期的處理,按照目前法律法規,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四十一條的相關規定進行辦理。雲南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