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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由中央人民廣播電臺經濟之聲、央廣網主辦的《大國大時代----中國經濟十月談》系列時事報告會第七場在北京舉行,主題爲《農村談:農民與土地是歷史性地說再見了嗎?》。
土地問題始終是城鎮化的焦點和難點,中國快速城鎮化進程中暴露出的諸多土地問題,成爲新型城鎮化亟待破解的首要難題。一些地方政府熱衷於加快徵地、出讓土地,獲取豐厚的土地財政,卻忽略了徵地應有的法律程序和應當承擔的社會責任。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國土開發與地區經濟研究所副所長高國力直言現狀:我國徵用土地補償非常不合理。“現在國家的土地管理之下,農民從徵地中獲得的補償,已經有上限固定,就是土地農業產值的三十倍,但是大部分可能達不到,所以更多的是被當地的地方政府和投資者,也就是開發商所操縱,農民基本上沒有任何討價還價的能力和手段。”
高國力還指出,現階段地方政府過多的依賴土地財政風險,賣地財政已經成爲很多地方、城市政府運轉的主要來源。“很多地方的財政稅收可能只有很少,但是他的土地財政收入,是幾倍於他的財政稅收,這是顯然不正常的,帶來了土地泡沫。”
土地,不僅是一塊種莊稼的土壤,而且還是一塊可以流轉的金子。包產到戶解放了生產力,盤活了農民與土地之間的關係。而當前新時代下,農民與土地之間的關係該做怎樣的調整?土地,如何能夠再次變成農民手上的金子?
對此,高國力建議,要建立一套符合地方發展水平的徵地補償制度,要把農民的收益與土地增值的潛力掛鉤,讓農民在被徵地後,生產、生活能夠不受影響。他表示,從根本上講要改變農民的地位,是要提高農民在徵地權益中的決策分量,土地徵用之後,通過聽證進行公示,這塊地將來要幹什麼,對這塊地的升值期,讓農民知情,然後在升值的範圍裏面,再看看各方佔有多少;此外,農民被徵地後可以入股,就是有股份在裏面,賠也好,收也好,農民都知情。
中國人民大學可持續發展高等研究院執行院長溫鐵軍提出疑問:“土地漲價歸誰?”,他認爲,現在無論是歸地方政府,還是地方政府跟開發商平分,都不會留給農民。他認爲,現在農村問題的實質是農民沒有形成自己的組織,要形成農會,形成公平談判的機制,要讓農民和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同權同利。
對此,溫鐵軍開出“治標”、“治本”兩類良方。“治標很簡單,要求同權同利”,他具體解釋,就是要求農民的土地使用權,跟開發商的土地使用權同權同利,農村的集體所有權跟政府的所有權同權同利。讓農民自己建立全國農會,來代表農民的利益,來跟其他利益集團去爭,農民沒有形成組織,這就是最根本的問題。
“要說治本,就是讓農民經營自己的財產”,溫鐵軍表示,要讓農民的綜合合作社來辦企業,並且經營農民自己的房地產,產生的收益作爲金融資本的基礎,可以辦綜合性的農民金融,來綜合經營所有農村範圍的經濟,產生的收益大家平均分配。”(記者姚毅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