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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市建築物外立面
保潔管理長效機制建議
本期金點子由重慶市人民政府建議徵集辦公室選送
作者:劉化純
我市在建築物外立面的整治取得了顯著成果,但我市目前存在保潔責任不明確,管理難度大,建築物外立面保潔管理工作尚處於無人管理狀態等問題,我市建築物外立面保潔管理的長效機制亟待建立。
按照這次市容綜合環境整治的佈置,建築物外立面的整治工作雖屬市政部門,已完成整治建築物外立面380萬平方米,累計投資20億元以上,但整治後的後續保潔管理工作則不一定都屬市政部門。爲加強城市市容管理,保持建築物外立面整潔完好,爲此,建議:
一、建立立法機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實行對城市建築物外立面保潔管理立法,將城市建築物外立面保潔管理列入行政立法計劃,儘快制定出臺《重慶市建築物外立面保潔管理規定》。
二、建立責任機制。市政部門爲統管、指導、監督、執法主管部門;建築物的所有人是保持建築物外立面整潔的責任人;已實行物業管理的建築物由物業管理公司統一組織實施;沒有實行物業管理的建築物由屬地街、鎮統一組織實施;產權不明或者由政府代管的建築物由市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三、建立標準機制。制定保潔時間、清潔內容、潔品規定、經費投入、審查驗收等標準,將保潔工作納入街、鎮及各部門年度城市管理工作量化考覈的內容。
四、建立投入機制。借鑑“三個一點”的做法,即業主承擔一點、政府補貼一點、清潔企業讓利一點。可將清洗費用列入物業維修基金使用範圍,政府再按保潔時限撥給一次性的補貼,公開招標清潔企業承擔保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