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鄰居拿了多少補償款,你可以去查得清清楚楚;對評估機構不放心,由被徵收人來選擇……日前,《江蘇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草案)》出臺,並公開徵求意見。
2011年,《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臺,此後雖然南京等地也相繼出臺了管理辦法,但一直缺乏更有力的地方性立法來進一步規範。而新出臺的這份條例草案裏,亮點頗多。
亮點/A
補償價不低於
公告之日市場價
草案中很明確地規定,補償包括四個方面: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對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亮點/B
被徵收人可選擇
評估機構
在被徵收人的眼裏,那些房屋徵收評估機構,往往成了“幫兇”,感覺他們都是來壓價的。
對此,草案專門列出了好幾條,來規範評估機構的行爲。要求承擔房屋徵收評估工作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不得與房屋徵收當事人有利害關係,不得迎合徵收當事人不當要求,採取不正當手段承攬房屋徵收評估業務。
而選擇哪家機構來評估,由被徵收人協商來決定,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組織被徵收人投票決定,少數服從多數;但是如果投票也選不出一家能獲得50%票數的,那就採取搖號、抽籤等方式確定。
亮點/C
鄰居補了多少錢
公開透明可查詢
房屋徵收過程中,最怕的就是不公開不透明。鄰居家拿了多少補償款?是不是比我家拿得多?
新條例草案裏的規定,給大家吃了顆“定心丸”。只要是在房屋徵收範圍內的,誰家補償了多少錢,你都可以去查得清清楚楚。
草案要求,房屋徵收部門應當在達成補償協議後20個工作日內,通過在徵收現場辦公場所張貼的方式,向房屋徵收範圍內的被徵收人公佈,公佈時間不少於五個工作日。
並且,房屋徵收範圍內人員都可以申請查詢他人分戶補償情況,只要你提供房屋權屬證明和本人身份證明即可。
亮點/D
斷水斷電逼遷
依法追究責任
不肯搬遷,就斷水、斷電,甚至採取暴力、威脅等手段“逼遷”,這些行爲,將受到法律嚴厲制裁。
對此,草案要求“先補償、後搬遷”,並且明確了責任認定: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爲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但如果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徵收工作,也會被追究相應責任。 (現代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