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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記者從廣州市政府採購網瞭解到,廣州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蘿崗分局完成了一項涉及56萬元金額的拆違行動安保服務的採購。蘿崗區城管分局解釋稱,在拆違工作中,確實存在人手不足的問題,這些臨時保安僅參與外圍安全秩序維護工作,不參與拆違執法。
該採購成交公告顯示,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保安服務公司提供的服務包括保安人員、大巴車和中巴車。這些保安人員主要協助拆違行動,每天工作小於、等於6小時,每人每天工資爲119元。每天工作大於6小時,每人每小時19.5元。中巴車每次990元,大巴車每次1490元。有市民對這些臨時保安的作用產生懷疑:“如果只能看,不能動手,和稻草人有什麼分別?”
據介紹,對於查處違建的工作人員來說,暴力抗法是執法中常見的事情。蘿崗區今年1月份以來,隨着廣州鐵路14號、21號線等重大項目徵地拆遷工作的不斷深入,少數村民乘機搶建、加建各類違法建設,企圖非法謀取徵地拆遷補償費用。
“有時多個強拆現場同時展開,爲有效解決這一問題,確保拆違施工現場安全,避免拆違施工現場碎石亂飛砸傷圍觀羣衆,以及周邊道路阻塞,需要人員疏通交通、維護現場秩序等,都需要安保人員從旁協助,以確保拆違行動正常施工。多數情況下,難度不大的強拆行動現場,都是區城管執法分局自行解決,凡組織的聯動力量,均不參與拆違執法。臨時安保人員與區城管執法分局不存在任何人事工作關係。”也就是說,一旦違建者和執法人員產生衝突,保安只能看而不能動手。
至於56萬元的費用,該局稱,由於安保人員均由其單位從各外派公司臨時抽調,因此凡組織的臨時安保人員等聯動力量基本上是無償的,區城管執法分局向派出單位支付的經費主要用於支付臨時安保人員運送車輛的租金、飲水費、誤餐費和加班費。
文/何東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