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我們代表香格里拉酒店真誠向您道歉,歡迎您回福建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入住。”近日,香格里拉酒店飯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負責中國區業務)執行副總裁施政延、人力資源副總裁韓漢元向曾被逐出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的顧客高先生表示歉意,承諾恢復高先生的金環會會員資格、返還7萬多積分,並賠償高先生相關訴訟費用。在他們的盛情邀請下,當天下午4時,高先生接受道歉併入住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
今年春節前,高先生就“送別”詞意的理解歧義,與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管理人員發生糾紛。2月1日,該酒店將高先生驅趕出店。高先生的貴賓金環會會員資格,以及此前入住酒店累積的積分也被香港香格里拉公司單方取消(詳見本報3月25日A4版《“我送別你”引衝突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下“逐客令”》)。爲此,高先生起訴福州香格里拉公司及香港香格里拉國際飯店管理公司,要求兩被告向其賠禮道歉,返還7萬多積分及賠償精神損失費315元。隨後,高先生又發起3起官司:一訴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餐飲部副總監沈某侵權,二訴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總經理郭某侵犯名譽權,三訴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索要16萬元多元的發票。
針對香格里拉大酒店的霸王行徑,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組織律師團律師進行專題研討,形成初步法律意見:“我送別你”口語不符合當地風俗習慣,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服務存瑕疵;驅趕住客、單方取消會員積分等行爲涉嫌侵犯消費者權益,在一定程度上構成對消費者的名譽權的侵害(詳見本報4月3日A3版《熱議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霸王行徑”》)。
香格里拉酒店飯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執行副總裁施政延,在觀看完高先生與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餐飲部沈副總監的肢體衝突錄像後表示,該公司高層沒看過錄像以及事件經過的報告,更不應該做出拒絕高先生入住和單方面取消積分的的處理決定,他對此向高先生表示道歉,並誠摯邀請高先生回到酒店入住。
高先生表示,香格里拉酒店飯店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兩位高管的舉動表現出相當大的誠意,讓他十分感動,既然對方已經道歉,同意返還積分補開發票,爲了促進和諧消費,他將向法院要求撤去酒店侵權訴案和發票案,但對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總經理郭某侵犯名譽權一案仍將保留訴訟。爲表示接受和解,高先生特意從廈門趕到福州香格里拉大酒店住宿一夜。(張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