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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積金系統更新後許多市民反映房產證已抵押難提供原件公積金中心日前修改規定
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9月26日進行歸集提取系統更新後,有市民反映,由於提取辦理需要首先提供原件供銀行網點掃描,造成諸多不便。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上週五下發最新通知,如果市民購買本行政區域內的住房且並非首次提取,在新系統上線後不用提供房產證原件,提供房產證的複印件也可以供掃描。
可只提供房產證複印件
“許多市民反映房產證抵押在銀行,由銀行保管,要提供原件非常麻煩,也存在一定難度。考慮到他們的實際需要,我們已經下發通知,明確只要以前曾經提取過公積金,只提供複印件也可以。”廣州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向記者透露,最新通知已於10月18日下午下發,如果是10月18日上午提交提取資料的市民,如果只提供了複印件,仍然有可能被退件,10月18日下午之後提交的提取申請,即使房產證爲複印件也會審覈通過。
提取轉賬間隔至少180天
公積金中心強調,根據公積金管理的相關規定,以非按揭購買自住住房、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租房自住爲提取條件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按照目前的最新要求,市民今後每半年提取一次的時間間隔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實行管理,即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上次提取轉賬時間與下次提取轉賬時間間隔必須爲180天(含180天)以上。以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爲提取條件的,只能提取一次。
根據公積金中心發佈的最新提取規定,職工購買廣州市行政區域外房屋(異地房產)辦理提取按原提取政策執行,即每次提取均需提交資料原件,之前從未辦理過提取手續的還需提供複印件一份;資料發生變更的,需提供變更資料原件及複印件一份到網點辦理變更手續。
只能用一套房辦提取
另外,職工用多套住房辦理提取的,9月26日起只能以其中一套住房辦理提取,待該套房產可提取額度提滿後再以另一套住房辦理提取手續;職工以新增房屋(之前從未辦理過提取手續的房產)辦理提取手續時,須註銷之前已提取過的房產的提取資格後才能辦理。
純公積金貸款市民可申請自動轉賬
廣州市內純住房公積金貸款按揭購房的市民,可以辦理公積金定期轉賬提取業務。
2013年9月26日前已辦理定期轉賬提取的職工,若提取信息不發生變更的,仍按原約定週期爲職工辦理自動轉賬。
今年9月26日後首次新辦定期自動轉賬提取的,該套房屋下的產權人可各自持房產資料原件及複印件到任一銀行網點申請辦理定期轉賬手續,無需所有產權人同時到場確認。
買房提取公積金要提交的原件資料
《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表》,本人身份證,提取申請人廣州市內建行、工行、中國銀行、廣州銀行、農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摺或銀行儲蓄卡以及下述資料——
1.非按揭的:①買一手樓的提供購房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複印件)、購房發票。②買二手樓的提供房地產權證或複印件、契稅完稅證。
2.還款期內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提供商品房買賣合同(已出房地產權證的,需提供房地產權證或複印件)、借款合同、購房發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稅完稅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