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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幫,幫購房!如果您在購房置業過程中遇到問題,請登陸北方網房地產頻道“購房幫”平臺,在《房管在線》或者《律師幫辦》欄目中留言,我們會爲您解答。
曹先生給北方網地產頻道打來電話,他在售樓處看上一處房產,現在開發商收誠意金、訂金、定金,他不太明白其中的門道,也不知道其中有何區別?他擔心的是,萬一交了這些錢,反悔不想購房能不能退?
大多數購房者在置業過程中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在簽訂購房合同前會被要求繳納誠意金或定金、訂金。誠意金是開發商在開盤前收取的購房者選購房源的訂金;訂金是購房者買房時預約的金額;定金,則是開發商規定的首付一部分。
“訂”與“定”,一字之差,差別卻很多。原來開發商給購房者開具的收據都是“訂金”,但因爲退訂金產生很多糾紛。後來開發商將“訂”改爲“定”,玩了一個文字遊戲,從合約上限制購房者的權益,以此爲自己不給退“訂”留下藉口。
目前,誠意金一般都給退,但在繳納時,一定要留意協議上必須寫明“可退”。訂金現在很少見,開發商幾乎拋棄了這個詞。定金一般情況下都不給退,購房者在繳納定金時,最好確定購買,不要輕易相信售樓員的“可退”的忽悠,北方網地產頻道提醒廣大購房者,一旦繳完定金後,購房者還想退,只好通過訴訟渠道,費時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