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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1日,本報刊登了“滇池路成‘洋名’集中地”的報道,引發了衆多網友的熱議,網友紛紛吐槽,昆明的地名、路名、樓盤名就不該取那些沒“養分”的洋名。爲此,晚報記者走訪了昆明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
感嘆路名彰顯歷史文化
在採訪中,每一位老昆明都能說出一條老路的故事,就連“春城路”,採訪一位市民時也侃侃而談告訴記者,春城路因爲剛好通往機場,當時,爲了讓外來的賓客下飛機就能感受到“春城”的味道,把民航路後面新修的這一段就取名“春城路”。“風之末端”說,“地名”代表着文化,也蘊涵着故事。從上世紀80年代中期之後,昆明的路名開始有些“迷茫”,他說,比如有些路名:關雨路、關興路、科醫路、科發路等,他認爲這些路如“從天而降”,顯得突兀而不合情理。因此,他也呼籲,以後有關部門在路名設置時,一定要重申相關規定、細化規定。
解讀標準地名如何誕生
對於網友們提到的“創意英國”、“馬可波羅”等明顯帶有外國字眼的名稱,市民政局區劃地名處的工作人員表示,這些名稱是2005年之前開發商出於宣傳等目的擅自命名的,他們及相關部門均不予承認,也不會按照標準地名使用。
昆明市地名管理法規政策規定,新建小區、開發區、道路、橋樑、公園和其他新建改建工程的命名,必須及時申報,未經批准不得使用工程代稱,更不得將未經批准的工程名稱標註在規劃(工程)圖紙、文書上和報刊、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上傳播。並對地名專名的用字、含義作了規定,特別對通名的採用進行了具體規定,並嚴格按照地名管理法規的規定,堅持科學民主管理,對新生的城市街路巷名稱及時進行規範命名,使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走上標準化軌道。
整頓8年前就開始規範地名
“昆明早就對地名進行了規範,對‘洋地名’的控制做得很好。”據瞭解,上述“洋地名”是2005年之前開發商出於宣傳等需要擅自命名的,違反了《昆明市地名管理規定》。
爲了從源頭上杜絕使用洋地名來命名地名的現象。2005年,按照國務院《地名管理條例》、《昆明市地名管理規定》的要求,市民政局、規劃局、建設局、房管局、工商局、城管局聯合下發了《關於加強昆明市地名管理工作的通知》,從而建立了地名命名更名的協同管理機制,實現了地名命名更名的前置管理。地名法規制度的建立健全,管理體制的理順,工作機制的完善,使地名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爲地名工作提供了體制和機制保障,推動了地名工作的法制化、規範化。
呼籲使用標準地名
工作人員介紹,“XX路延長線”其實不是標準地名。這類名稱多是由於施工方在進行道路改擴建時確定的工程名稱。同時我們也呼籲社會各界能夠正確使用標準地名,讓昆明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變成一個更規範的城市。(陳築凌賀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