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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李川)隨着我國文化產業的蓬勃發展,文化國際貿易活動日益增加,許多文化產品和服務實現“走出去”,在全世界展示我國文化魅力的同時也產生巨大經濟價值。近年來,我市文化產業集聚發展態勢逐步顯現,文化市場主體不斷髮展,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快速增長,但文化貿易的發展仍然面臨着缺乏專項政策支持、融資困難、人才短缺等問題。新出臺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文化貿易是服務貿易發展的重點領域之一,同時出臺七項具體措施。
一是鞏固提升“核心層”文化貿易發展水平,加快戰略性新興文化貿易發展步伐。“核心層”主要是指新聞服務、出版發行和版權服務、廣播影視服務和文化服務等;戰略性新興文化貿易包括文化創意、立體影視、新興媒體、數字出版、動漫遊戲、廣告、下一代廣播電視網等。鼓勵已有的國家級和市級文化產業園區開展對外文化貿易,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和營銷網絡。積極參與國家海外文化傳播佈局建設,推動新聞、信息、版權、產品、服務、企業、資本、品牌等“走出去”。
二是培育文化貿易主體,不斷擴大我市文化貿易企業的業務規模。積極引進境內外各類機構、組織來津創辦文化貿易企業,積極鼓勵和推動境外企業在津設立服務貿易類公司。鼓勵、支持和引導各種所有制文化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加大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貿易品牌的培育力度。
三是打造文化貿易平臺。支持鼓勵企業藉助服務貿易國內外展會和區域文化合作等平臺,參與國際市場競爭。加快文化貿易信息平臺、各類影視產權交易平臺和電子商務服務平臺的建設,成立影視藝術與金融創新試驗基地和文化科技技術服務平臺,爲影視貿易全產業鏈發展創造條件。
四是支持文化科技創新。鼓勵文化企業加大研發投入,增強自主創新能力,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原創性產品,以及相關關鍵技術和核心技術。支持企業引進用於文化產品和服務創新的先進技術與設備,提升技術消化、吸收和再創新能力。促進我市傳統文化產業轉型升級。鼓勵文化服務貿易企業從事服務外包業務。
五是鼓勵文化企業“走出去”。加強對國際文化市場的研究,針對不同市場打造適銷對路的文化產品和服務。鼓勵企業通過新設、收購、合作等方式,在境外收購文化類經營機構和文化作品著作權等,實現落地經營。鼓勵文化企業、機構等開展對外勞務合作。建設一批外向型文化產業基地,擴大我市文化產品和服務在國際市場的份額。
六是推動本市文化企業加強相互間合作。充分利用資本紐帶和業務鏈條,整合我市文化資源,實現我市文化企業抱團發展,聯合走出去。支持文化企業相互協作,打造一批我市文化貿易一體化文化經營企業。
七是加快文化貿易中介機構的引進和建設。大力發展對外文化中介機構,培育文化專業貿易公司和代理公司。鼓勵金融、保險、諮詢、律師、評估等機構參與文化貿易業務。推動文化企業與文化營銷機構、中介組織對接,逐步形成產銷聯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