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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10月13日是重陽節。與往年不同的是,今年的養老話題在一個月前就已成為社會關注的熱點。
在9月13日由國務院發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乾意見》中,『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表述讓『以房養老』備受各方關注。有人認為,政府在推卸養老責任,『算計』老百姓房子。民政部對此緊急回應稱,『以房養老』只是一種選擇,與基本養老保險沒有關系。
那麼,在基本養老保險之外,老百姓還可以借助哪些金融理財方式來解決養老難題呢?這也是這個系列報道試圖找尋的答案。
-本報記者聶國春
近一個月來,孟曉蘇一直在微博上一邊普及『以房養老』的知識,一邊回應粉絲們的詰問。而遠在浙江杭州的柴效武教授,則在忙著申請組建『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新浙以房養老研究中心』,並向有關部門遞交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課題研究申請。
作為幸福人壽與中房集團公司前董事長,孟曉蘇早在2003年就向國務院提交了『在我國開展反向抵押貸款以房養老』的建議書,這一建議得到了當時國務院主要領導的肯定批示,建設部、保監會當時也積極表態稱,將就此事項在我國組織較大規模的研究調查。2006年,浙江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柴效武撰寫並由全國政協委員賴明提交的『以房養老』提案,讓『以房養老』得到社會公眾、學術界及相關政府官員、金融保險機構的廣泛關注。
然而10年後,『以房養老』試點的消息仍然讓很多人擔懮——試點『以房養老』,是否意味著今後的養老問題政府不管了?
解讀:多一個養老模式
對於大家的這種擔懮,孟曉蘇認為這是對『以房養老』的誤解。孟曉蘇說,『以房養老』僅是為有房和有意願的老人或老人子女提供的一種自願選擇的補充養老方式。政府『社保養老』該發多少錢還是照發,發得少需要政府想辦法解決。
柴效武告訴本報記者,『以房養老』的模式說來有30多種,涵蓋范圍非常廣。譬如,把自己的房子出租或出售,獲得的報酬用於支付住養老院的錢;或者自己居住的同時,另外再招幾個租客,租金用於滿足日常生活所需;也可以出售大房換小房,用其差價養老……這些都應當歸於『以房養老』模式。而比較標准的『以房養老』是指:老年家庭向金融機構出售房產,該機構逐年逐月向老人支付款項,即『倒按揭』,以解決老年家庭的養老金、醫療保健費。老人去世時,房子歸金融機構所有。如果老人較早去世,而該機構還沒完全買下房子,子女可繼承住宅的部分產權享受收益。
這種『以房養老』模式,它的專業名稱是『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據孟曉蘇介紹,這種模式起源於荷蘭,如今美國、加拿大、英國、新加坡、日本等國家已經普及。而我國國務院發文要求開展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還是首次』。
在孟曉蘇看來,其實人生有什麼資源就可用什麼養老。除『社保養老』應由國家兜底以外,『養兒防老』傳統不能丟,『票子養老』對有錢老人管用,傳統『保險養老』是拿錢買保險,而多種『以房養老』則給老人提供了更多的補充養老選擇。
探因:嚴峻的養老形勢
柴效武認為,國務院發文試點『以房養老』,原因在於我國嚴峻的養老現狀。目前,我國已進入老齡社會,『未富先老』讓居民的老年生活品質大幅下降。
一方面,盡管養老金水平不斷提高,但是我國養老金替代率卻在下降。按照人社部專家諮詢委員會專家褚福靈測算,2011年我國企業養老金替代率僅為42.9%,低於國際警戒線的50%。養老金替代率越低,意味著勞動者退休後的生活水平下降越大。另一方面,目前我國養老配套服務設施不完善,老人即便有錢,也未必能買到優質養老服務。此外,『421』的家庭結構,讓年輕人的贍養壓力倍增。
而『以房養老』既可以讓老人居家養老,又可以拿著住房抵押的按揭來補充養老金,優點顯而易見。
按照孟曉蘇的計算,假設老人在北京二環內有一套100平方米的老房子,市值約500萬元。如果做『反向抵押』投保的話,每個月可收取3.4萬元養老金,直到去世,房屋增值還能領到更多。這顯然將大大提高老年人的生活品質。
這也正是『以房養老』在國外興起的原因。柴效武告訴記者,以住房反向抵押貸款較為成熟的美國為例,目前美國平均家庭收入在5萬美元左右,而退休收入約為3萬美元,這個差距除了靠美國『401K』退休金計劃補充,老人還可以選擇『以房養老』來補充。『除了向金融機構抵押房屋,美國甚至還有老人將房屋抵押給子女,由子女每月給父母提供按揭款來補充養老。』柴效武說。
挑戰:配套政策待完善
『房子我肯定是留給孩子啦,至於養老嘛,當然也是指望孩子。』住在北京朝陽的孫大媽對『以房養老』有著明顯的抵觸。
但是,在了解了『以房養老』後,老人們的態度也在發生微妙的變化。上海市統計局日前發布的上海市城鄉居民養老意向調查報告顯示,9成老年人贊同『養兒防老』,但也有近7成受訪老年人表示能夠接受『以房養老』這一新觀念。
柴效武認為,如果有子女養老,當然更好。但對於那些無子女或子女不孝的老人,或者子女比父母經濟情況要好但又無暇照顧父母的人來說,『以房養老』是個不錯的選擇。
不過,暫時還沒有金融機構提供類似的服務。曾致力於開發『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的幸福人壽客服對記者表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仍在研發中。而泰康人壽、中國人壽等機構人士亦對記者稱,還沒有開始研發類似產品,可能需要等到監管部門出臺較為明確的政策之後再行動。
據了解,2003年保監會對相關批示反應還算迅速。當年8月即向國務院呈上《關於開辦『反向抵押貸款』有關問題的報告》,報告在肯定我國引入『反向抵押貸款』具有重要意義的同時,也提出有三個關鍵環節還需研究:一是房產價值的評估;二是投保人預期平均壽命的確定;三是財產權的處分問題。
正是這三個關鍵因素令保監會頗為猶豫。2006年,孟曉蘇創辦幸福人壽並擔任董事長,開始試水『以房養老』,但直到目前,相關產品仍未能獲批。
談及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遲遲不能面市的原因,『以房養老』首倡者孟曉蘇說,保險業界普遍認為房價會跌,而老人壽命在增長,『保險業不願虧錢而集體沈默,是其過去十年無法推出的最大阻力』。
柴效武也認為,因為『以房養老』時間長,而近年來房價上漲過快,所以金融機構積極性不是很高。而缺乏產品研發定價機制、房產評估機制和相應的財政稅收貼息支持,也是目前保險公司試點『以房養老』的最大現實障礙。
『這是個小眾的產品,雖然當前推出的時機不是全面成熟,但可以先從失獨老人等群體開展試點,如果等老年人達到三四億再來做,就太晚了。』柴效武說。
值得期待的是,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介紹的『以房養老』的試點方案,此方案將由保監會牽頭,會同民政部等部門,計劃於2014年1季度出臺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
●觀點
70年產權無礙『以房養老』
-趙冰濤
『我買的是二手房房齡已經快30年了,等我老了,就算想以房養老,可房子沒幾年就滿70年了,金融機構能讓我拿它抵押嗎?』北京市民程先生說。
這也是很多人的擔心。多方認為,『以房養老』的主要障礙,是中國商品房產權最長為70年。
2011年9月,銀監會在公開辦復全國政協委員『以房養老』提案時也表示,我國現有的制度——房屋產權70年,致『以房養老』難推行。
對此,柴效武並不認同。在他看來,房屋的產權是永久性的,只有土地使用權規定了是『70年』。而2007年出臺的《物權法》已經明確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柴效武認為,《物權法》解決了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問題。今後,國家可能以房產稅的形式來收取土地使用的費用,而房屋產權是永久性的,不變的。
孟曉蘇也表示,金融機構擔懮『70年產權』的問題,是自己束縛了自己。『以房養老』的開展,不僅可以減少『倒按揭』抵押的政策風險,對降低中國房地產市場的整體風險也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