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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街道一處宅基地與附近的新房遙遙相望。
個別宅基地建房與房地產項目相鄰而立。
三水出臺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
記者近日從三水區國土城建和水務局獲悉,《三水區加強和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經出臺,通過容積率獎勵等扶持措施,在村民自願的基礎上,三水有望解決農村宅基地閑置、面積擴張和使用率低下等問題,引導建設村民集中居住區,鼓勵農村住宅置換城鎮住房。
文、圖/記者李文慧通訊員陸志敏
現狀:
部分農村住宅空置率超40%
近年來,由於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不夠完善,一戶多宅、超標准佔地以及佔有城鄉雙重資源等現象在三水十分普遍。據有關部門統計,全區建設用地總面積約為29萬畝,其中宅基地面積佔去大概6萬畝,比例高達20.7%,而且宅基地的申請還在不斷增加。自然村建新村不拆舊村,村民建新房留舊房的情況普遍存在,粗略估計農村戶均宅基地1.8宗。
有關負責人表示,由於村民居住分散、農村土地利用率降到谷底,導致宅基地農地轉用指標嚴重不足,農用地指標日趨緊張。更為嚴重的是,宅基地空置造成三水農村土地指標嚴重浪費。由於缺失相應的農村宅基地退出機制,部分居民在城鄉佔有雙重資源,部分遠離中心城區或工業園區的村莊空置率比較高,農村住宅整體空置率超過40%。
隨著農村宅基地無序開發,不斷擠壓農業地發展空間,大量閑置的宅基地嚴重限制了土地集約化、規模化開發進程。對此,三水計劃探索通過合理規劃建設農民公寓,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在引導農村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同時,不斷推進農村城鎮化。
計劃:
宅基地可換城區住房
三水區委書記蘇偉波此前在農村體制改革動員會上提出,要學習江蘇等地做法,將農村宅基地通過拆掛的方式置換成城鎮商住用地,提高農村宅基地的整合利用率。同時,加快城市配套設施建設,以高品質的城市紅利加快農村城鎮化發展進程。
三水此次宅基地改革將首先劃定禁建區,合理規劃建設村民公寓。禁建區內禁止新建單家獨戶式村民住宅,納入禁建區的村(社區),通過建設公寓式村民住宅解決村民住房需求,鼓勵引導農民進入城鎮或新型農村集中居住區居住。公寓式村民住宅的建設可由政府或者該村(社區)集體經濟組織來主導。
據了解,三水區規劃部門將結合城市發展的需要,計劃將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園中村等納入到禁建區的范圍,具體的范圍將在2014年底前敲定。
在禁建區以外,國土部門將規范三水宅基地審批建設,嚴格控制新增宅基地,鼓勵通過改造原有住宅,解決新增住宅用地;探索宅基地退出機制,鼓勵村民騰退多餘宅基地,有效減少『一戶多宅』現象。
優惠:實現村集體餘房獎勵
據悉,三水計劃在各鎮(街道)分別選擇1?2個條件成熟的村(社區)或自然村、村民小組開展公寓式村民住宅建設的試點。那麼在村民自願的基礎上,建設公寓式村民住宅如何保障村(居)民的利益?
『入住公寓式住宅的村民必須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有關負責人解釋,村民自願交出其所使用的農村宅基地並『上樓』入住公寓式村民住宅後,意味著改變了過去單家獨戶的居住方式,而且不再享有申請、使用農村宅基地的權利。但除此以外,原村民的待遇不變,股份分紅由於土地集約節約後招商引資、開發利用而有所增加。《辦法》規定,對提供舊屋的村民,可自願選擇原村同面積村民新公寓房或城區按比例適當減少的新安置房,從而改善村民居住條件,推動部分村民進城居住。
為了調動村集體積極性,推進公寓式村民住宅建設項目可享受容積率獎勵、基礎設施配套費補貼、村集體餘房獎勵以及土地節餘返還等扶持政策。《辦法》明確,可按不超過總建築面積的20%?30%作為村集體餘房獎勵。獎勵餘房由村集體統籌安排,經區政府批准,以國有土地劃撥方式供地的獎勵餘房可面向社會公開銷售,土地出讓淨收益全額返還村集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