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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根據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同志提出的“希望廣東成爲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示範省”的重要指示精神,國土資源部和廣東決定合作共建節約集約用地示範省。5年來,我省科學配置新增建設用地,大力推進“三舊”改造,健全和規範土地市場,創新耕地開發保護途徑,推動我省節約集約用地示範省建設取得明顯成效。突出成績和亮點有以下四個方面:
(一)實施差別化土地政策,科學配置新增建設用地。在規劃方面,在全國率先頒佈實施《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條例》,完成並實施新一輪縣鎮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率先建成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和管理系統,實現了用地規劃審查的數據化和精準化,大大促進了全省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在計劃方面,出臺《廣東省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辦法》,明確“有限指標保重點”的原則,優先保障重大基礎設施、戰略性新興產業、民生工程、農村建設、產業轉移等用地需求,嚴禁用於“兩高一資”、產能過剩和重複建設項目,以指標約束促進用地集約。
(二)大力推進“三舊”改造,探索存量建設用地再次開發取得新成果。我省積極探索、穩妥推進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以下簡稱“三舊”)改造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2008年至2013年6月,我省已累計投入改造資金4653.3億元,約佔同期全省固定資產投資的5.4%;完成改造項目2930個,完成改造面積15.19萬畝,實現節約土地約6.81萬畝,正在改造項目3409個,涉及改造面積超過21萬畝。完成的15.19萬畝改造項目,建築面積由改造前的6651.71萬平方米增加到15560.3萬平方米,增加1.3倍;騰挪增加可利用土地面積佔已完成改造面積的44.85%,節約用地約6.81萬畝,大大提高了我省的節約用地水平。
(三)加強土地利用動態監測監管,健全和規範土地市場。一是建立了具有廣東特色的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通過每日審查、月度督辦、季度通報、實地檢查、定期評價等監管手段,實現了建設用地從用地審批、徵地實施到土地供應、開發利用的全程、動態的監測監管。二是加快推動國有土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行爲,確保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公開、公平、公正。三是嚴格執行限制、禁止用地目錄及相關用地控制指標。四是積極指導東莞市開展土地利用動態巡查試點工作,充分利用省級監測監管平臺和東莞市建設用地動態監管平臺,切實加強土地供應和開發利用的動態巡查和監測監管能力。五是大力推進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盤活農村集體存量建設用地。截至2013年5月,全省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出讓或出租的集體建設用地共4116宗,面積5.63萬畝,涉及金額98.13億元。
(四)創新耕地開發保護途徑,耕地保護責任得到了有效落實。一是建立了耕地保護責任機制。在全國率先將“耕地面積保有率”作爲落實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考覈指標,納入地方領導幹部政績考覈和離任審計內容。落實耕地保護獎勵制度,省政府每年拿出2000萬元用於獎勵保護成績突出的地級以上市政府。二是建立了耕地保護補償機制。在全國率先建立全省範圍內的基本農田保護經濟補償制度,通過財政補貼,直接增加耕地保護和基本農田保護重點地區的經濟收入,提高了農村集體和農民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三是完善了耕地開發補充機制。省政府安排40億元專項用於開發補充耕地。2008年至今,全省開發補充耕地達220萬畝,開發補充耕地面積位居全國前列,可滿足我省今後10年耕地佔補平衡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