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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南京10月10日電(記者王偉健)“45.5萬一次!兩次!三次!成交!”經過41輪的激烈競價,從15萬元/年的起拍價一直競到45.5萬元/年,來自溫州的趙先生終於拍得了位於南京市鼓樓區四平路一套271.71平方米公房的租賃權,租期三年。9日上午,南京市鼓樓區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拿出兩處公有房屋,確定起拍房租價格,通過搖號產生競標人,公開競拍。
“以往鼓樓區的公有房屋,均由各單位按自行設定的程序和條件進行對外招租,價格也是各單位自己定價。”鼓樓區委常委、紀委書記馮雯蘭表示,這種方式由於租賃工作透明度不高,存在人情租賃、多重轉包、暗箱操作等情況,不僅導致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而且給權力尋租、滋生腐敗留下了空間。
爲徹底解決公房租賃長期存在的問題,南京市鼓樓區專門成立了區公房租賃管理領導小組,制定出臺了《鼓樓區公有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鼓樓區公有房屋公開招租實施細則》等制度,詳細規定公有房屋招租方式和操作程序。鼓樓區要求各單位和部門如實上報公有房屋實際情況,並由各單位“一把手”對上報數據的真實性進行書面承諾。
租金底價怎麼確定?鼓樓區物價局相關負責人稱,“以房屋市場租金平均水平爲基礎,參照周邊房屋租金的實際成交價格,結合出租房屋的個別因素,由公房租賃管理領導小組商議形成房屋出租的最終基礎價格。”
目前,鼓樓區根據房屋性質與特點,分別採取公開招租或公開競租的方式進行公開租賃。鼓樓區國資委相關負責人稱,公開招租即從資質高、信譽好的房屋中介組成的“鼓樓區公有房屋公開租賃中介庫”中,通過搖號選擇中介機構,訂立委託合同,並要求房屋出租的實際價格不得低於已經確定的基礎價格。公開競租則是發佈競租公告,組織公開競租會,採取有底價、按一定增幅報價、價高者得的方式進行。
2013年3月,位於鼓樓區二條巷的一處3060平方米公有房屋,通過搖號選出的鼓樓區房產經營公司交易中心,以“公開競租”方式,經過35輪舉牌後,以148萬元/年的租金價格完成對外出租。這一價格較原產權單位對外出租價格高出近80萬元。
截至目前,鼓樓區在探索公房租賃統管新模式的實踐中,實現首批公開租賃的5處公有房屋年租金由27.8422萬元躍升爲51.168萬元,總體增長83.78%;第二批次公開租賃房屋已簽約11處,總面積爲1010.37平方米,年租金由80.55萬元躍升爲127.86萬元,總體增長58.7%。兩批次累計租金實現從108.3922萬元到179.028萬元的跨越,獲得整體增長65.2%的良好經濟效益。目前,第三批次房屋公開租賃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
據瞭解,公有房屋實行“陽光租賃”以來,鼓樓區紀委、監察局未收到一件反映涉及公有房屋租賃的單位或人員暗箱操作、處事不公的舉報。南京市紀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對公房實行公開競租的方式值得在全市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