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據安徽省國土資源廳信息,安徽省近日出臺多項提高拿地“門檻”舉措,今後單宗土地出讓金原則上一年內繳清,對新增建設用地依法批准後兩年未徵收地區,將收回農用地轉用指標。
安徽將嚴格實行建設用地“淨地”出讓。出讓的建設用地必須是土地權利清晰、安置補償落實到位、無法律經濟糾紛、土地開發利用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條件的“淨地”。禁止“毛地”出讓,禁止以不公開形式給特定對象特殊政策。
在土地價款徵收管理上,安徽明確規定,單宗土地出讓金,首次繳納比例不得低於全部價款的50%,分期繳納的餘款原則上1年內繳清,特殊項目(不含房地產項目)用地經批准最長不超過2年繳清。
對土地出讓價款未全部繳納的,安徽要求,不得發放土地使用證,不得按照土地出讓金繳納比例分割發證,不得以任何方式返還或者變相返還土地價款。市、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每季度將土地出讓金繳納情況在當地主要媒體和政府網站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安徽還將強化土地批後監管。新增建設用地依法批准後滿9個月未實施徵收的,省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要督促有關市、縣人民政府限期徵收;對超過2年未徵收的,由省政府收回農用地轉用指標。市、縣人民政府應及時依法供地,對前3年累計新增建設用地供地率低於50%的,暫停審批該市、縣土地徵收和農用地轉用,並相應覈減其下一年度用地計劃指標。
業內專家認爲,此次提高拿地“門檻”政策的出臺,將有助於防止土地投機和炒賣土地行爲,同時也將降低批而未徵、捂地圈地、低效用地等現象的發生率。(孫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