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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維護老舊小區的最低物業服務,成了一些街道、社區和社區百姓的“心病”。昨日,記者從合肥市房產局獲悉,該局經過大膽探索,建立起普通物業服務企業和社區物業服務中心雙軌服務的新模式。合肥將爲老舊小區建物業服務中心隸屬於街道或社區,註冊資金須達到5萬元以上。
具體做法:將老舊小區、回遷安置小區等無物業服務企業服務的社區,交由所屬街道或社區的社區物業服務中心管理,但社區物業服務中心不得承接所屬街道或社區以外的物業服務項目,不得承接所屬街道或社區以外的住宅與非住宅項目,不得承接所屬街道或社區內的獨立非住宅項目;鼓勵社區物業服務中心聘用下崗再就業職工、低保人員;將社區物業服務中心納入《合肥市物業管理若干規定》第38條中應急物業服務單位範圍,增強社區應對物業服務企業突然退出、自然災害等突發情況的能力;社區物業服務中心的服務收費方式,可按照《合肥市住宅小區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未選聘物業服務企業提供物業服務的住宅小區、單位宿舍、業主自行組織的物業管理,可參照本辦法自行協商,並在物業所在街道辦事處(鄉、鎮)的指導下具體實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