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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哈爾濱市政府印發的《哈爾濱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和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於本月1日正式實施,本月中旬起將正式受理公租房申請。據瞭解,哈市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和外籍來哈務工人員,以家庭爲單位進行申請,計劃在年內完成3434套房源配租工作。
四類羣體可申請公租房
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政府投資建設或者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設標準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規定條件的保障對象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哈市公租房保障對象包括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新就業無房職工、外來務工人員和外籍來哈務工人員供四類羣體。家庭收入、財產和住房困難規定標準,由市住房保障部門會同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研究制定,經市政府批准後實施並向社會公佈。
具體要求
●城鎮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
(二)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三)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四)未享受過福利分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新就業無房職工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城鎮常住居民戶口或者單位公共戶口;
(二)高中以上(含高中)學校畢業不滿五年;
(三)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兩年以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或者連續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四)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五)在本市無自有住房,且未享受過福利分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實物配租等優惠政策。
●外來務工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外來人口居住證明;
(二)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三年以上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並且在本市連續繳納社會保險兩年以上或者累計繳納社會保險三年以上;
(三)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四)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外籍來哈務工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本市外國人居留許可;
(二)持有“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
(三)已經與用人單位簽訂一年以上經備案的勞動(聘用)合同;
(四)在本市家庭收入、家庭財產低於規定標準;
(五)在本市家庭住房面積低於規定標準。
英模、殘疾羣體
可獲優待
《辦法》規定,申請公共租賃住房配租資格,應以家庭爲單位。家庭成員包括申請人、配偶及子女,配偶、子女作爲共同申請人。符合法定結婚年齡的單身居民,可單獨申請。家庭成員的收入、財產和住房建築面積合併計算。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或者具有經濟適用住房保障資格尚未享受保障的家庭,也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是,經濟適用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兩種保障政策只能享受一種。
經省、市政府批准引進的人才,在哈市工作的省部級以上勞模、全國英模,榮立二等功以上覆轉軍人、建國前入伍老軍人,見義勇爲先進分子等住房困難家庭,省公共租賃住房試點單位職工和聘用的外籍專業人才,可以不受收入限制。
此外,取得《配租資格通知書》的以上羣體,以及三級以上(含三級)殘疾人、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補貼的家庭,在輪侯或者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時可給予適當優待,具體優待政策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制定並公佈。
根據《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黑龍江省首批公共租賃住房建設試點方案的批覆》(黑政函[2012]90號),哈市的哈爾濱工程大學、哈爾濱商業大學、哈爾濱理工大學、東北林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黑龍江省監獄企業集團新建建築工程公司、黑龍江省林業科學院、國營哈爾濱木器製造廠、國營松江膠合板廠等單位已列爲省公共租賃住房試點單位。
最多可承租5年
哈市承租公租房須簽訂網上聯機備案租賃合同。合同期限一般爲1年,符合條件的可連續承租,承租年限最高爲5年。公租房租金標準實行政府定價,定價原則爲低於同地段住房市場租金水平。租金按季度繳納,先繳後住。承租人有公積金的,可以憑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和繳納租金票據,按照季度在住房公積金個人賬戶餘額中支取。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時,需交納履約保證金,以保證租賃合同的正常履行。
哈市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實行公開輪候、統一配租制度。輪候的原則和方式由市住房保障部門確定並公佈。公共租賃住房房源確定後,由市住房保障部門制定配租方案並公佈,配租過程和結果公開。輪候期間,申請人工作、收入、財產、住房及家庭人數等基本情況發生變化時,應主動和及時向原申報單位如實提交書面材料,重新審覈資格。
轉租、閒置、
破壞公租房
五年內不得申請
《辦法》規定,租住公租房期間,承租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得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內部結構和配套設施;不得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不得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以上閒置公共租賃住房;不得利用公共租賃住房從事經營或者違法活動;不得違反合同約定的其他行爲。否則,將記入公租房管理檔案,承租人5年內不得申請保障性住房,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
承租人累計6個月以上拖欠租金的,應當騰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賃住房;拒不騰退的,公共租賃住房管理單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騰退公共租賃住房。承租人的收入、財產、住房情況發生改變,不再符合配租條件的,也將被騰退。
資格審覈程序
申請人提出申請→戶口或單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受理→初審→第一次公示→區政府組織審覈→第二次公示→市住房保障部門登記→區政府發放《配租資格通知書》→區政府組織年度複覈
所需提交材料
(一)申請表;
(二)申請人婚姻狀況證明;
(三)申請人戶口簿或者外來人口居住證明、居民身份證,因服兵役或者到外地就學等原因戶口未在本市的,提供所在地派出所、學校或者部隊證明,外籍來哈務工人員應當提供外國人居留許可、護照、“外國人就業證”或者“外國專家證”;
(四)家庭收入、財產、住房情況證明;
(五)屬於本市新就業無房職工的還應當提供畢業證明、勞動(聘用)合同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證明,屬於外來務工人員的還應當提供勞動(聘用)合同和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證明,屬於外籍來哈務工人員的還應當提供勞動(聘用)合同;
(六)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記者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