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小區內的廢置牀板被大風颳起後砸壞了陳先生的轎車,他起訴要求物業賠償損失。近日,通州法院判決物業公司賠償陳先生700元。
今年3月的一天上午,家住通州區的陳先生把車停放在小區停車位中,下午出門時發現車的發動機蓋、車頂、前擋風玻璃等位置都有劃痕和被砸痕跡。
停車場的監控錄像顯示,下午2點左右,一陣大風將一塊閒置的牀板從10餘米外的牆邊吹到陳先生的車前,砸下並掠過。陳先生將車送往4S店修理,除前擋風玻璃貼膜費用外,保險公司均予以賠付。
陳先生認爲,現在找不到牀板的主人,但自己交納了停車費和物業費,物業公司應賠償損失。物業公司則稱,此事屬於不可抗力,物業沒有責任。
法院認爲,物業公司有責任爲停放在車位上的車輛提供安全管理保障,其未及時提醒業主將牀板移走,或將牀板按遺棄廢物處理,未盡到謹慎的注意義務。陳先生停車時應對周圍環境觀察瞭解,未及時通知牀板主人或要求物業採取措施,亦存在過失。考慮到事件發生的不可抗力因素及折舊影響,法院判決物業賠償陳先生700元。(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