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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湖北省物價局公佈了9種房價陷阱。省物價局人士介紹,目前,一些不良房地產商最常用的忽悠伎倆包括:擡高房價再打折、虛假認籌搞欺詐、捂盤惜售待漲價、價格承諾不兌現、優惠折扣不公開、賣房不明碼標價、標價內容不全、標示的已賣房售價高於實際成交價、用虛假誇大價格信息誤導消費者等。
消費者如果發現有房地產商涉嫌價格欺詐,請撥打12358價格熱線舉報。
以爲優惠了6萬元其實只便宜2000元
近期,武昌的李爹爹在光谷給兒子買了套婚房,當時所籤認購書上和營銷中心價格公示牌上,都標稱該套商品房打折前總價73.2萬元,李爹爹享受“3千抵3萬、開盤九七折、按時簽約九八折”等優惠後,實際成交價爲670173元。
但後來,李爹爹無意中得知,該套房在物價部門的申報備案價只有672175元,“本以爲得了六萬多元的優惠,哪知只便宜了2000多元。”李爹爹直呼上當。
●物價部門解析——
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第九條,房地產商賣房時要嚴格按申報價格明碼標價。如果商家的報價遠高於其在物價、房產部門申報的備案價,再假稱給消費者優惠,在虛高報價上打折,使實際成交價等於或略低於備案價。這是虛假優惠折價的價格欺詐行爲。
免費兩房變三房最後變了卦
魏先生買的一套兩居室交房了。當初買房時,開發商在廣告單中承諾“兩房免費變三房”,可當魏先生打算把兩居室改成三居室時,開發商卻突然提出:人工費用可以免,3000元的材料費需魏先生本人承擔。
●物價部門解析——
國家發改委《禁止價格欺詐行爲的規定》第七條明確要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的行爲,屬於價格欺詐。房地產商對消費者做出的所有價格承諾,無論是登在廣告上、寫進合同裏的,還是口頭約定,都應不折不扣履行。如果有一樣不兌現,房地產商就已價格違法。
優惠折扣“看人下菜”
有人有優惠有人沒有
唐女士與親戚程女士,近期相約在某樓盤各訂購了一套房。隨後唐女士在閒聊中發現,程女士比她多享受了一些購房優惠,比如,“按時簽約送家電、憑樓盤廣告單再減3000元”等。原來,她與程女士當初買房時,樓盤並沒有將優惠“明碼標價”,而是由銷售人員“看人下菜”。
●物價部門解析——
根據國家發改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規定》第十條,房地產商賣房時,須明確標示商品房的優惠折扣及享受優惠折扣的條件,如果將優惠“捂着”、“蓋着”,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