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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備受關注的“外灘地王案”二審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開庭,一審中敗訴的SOHO中國方提起上訴。
今年4月,“外灘地王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市一中院一審判決,原告復星勝訴,被告上海證大、綠城中國和SOHO中國三方簽訂的轉讓協議無效,外灘地王股權應於判決後15日內恢復至轉讓前。其後,SOHO中國表示將與綠城、證大一起提起上訴。
昨天下午,二審案件中的原告方分別爲SOHO中國的子公司——上海長燁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和上海長昇投資管理諮詢有限公司,被告方爲浙江復星商業發展有限公司。
在庭審中,原被告雙方就三方轉讓協議是否有效,復星是否享有“優先購買權”等問題展開辯論。SOHO中國在庭審中指責復星,在與證大、綠城商談收購合資公司50%股權的過程中始終拖延,談判了近9個月,還向SOHO提出5億元的賠償要求。而且,儘管事先就轉讓海之門50%股權發送了兩封函給復星,但復星長達16個月沒有表示購買,因此簽訂的三方協議合法有效。
此次身爲被告的復星集團強調,其對外灘地王的“優先購買權”是法律賦予、客觀存在的。對於SOHO的指責,復星表示,SOHO沒有提供相應證據證明上述說法,屬於惡意引導輿論。事實恰恰相反,早在證大對出售合資公司股權召開董事會時,復星作爲證大的股東,其所委派的董事就已經明確表示,不同意出售合資公司股權,並表示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而且,復星隨後又通過聲明、律師函以及原審開庭時多次要求同等條件購買。如果原審各被告的交易結構被支持,合資公司的合法性將被徹底破壞,公司法的優先購買權將名存實亡,對地塊建設也不利。
針對SOHO提出對證大、綠城的財務狀況問題的質疑,復星認爲,SOHO中國根本無須擔心,因爲從原審到現在,復星已表示願意按照原審各被告之間的交易價格和條件行使優先購買權,願意購買合資公司股權。
昨天的庭審持續了近4個小時,雙方均沒有提交新的證據。庭審結束前,法官詢問雙方是否願意接受調解。原告SOHO表示願意調解,但復星則拒絕調解。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據瞭解,儘管訴訟仍在“拉鋸”,但衆人矚目的外灘金融中心工程進展順利。近日,該項目地下結構工程已經完工,全面轉入地上作業。預計在2015年,上海外灘將崛起高達180米的雙子塔樓,勾畫出外灘新的“天際線”。(記者宋寧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