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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中山市消費者委員會法律顧問團黃磊律師認爲,在小區規劃變更的問題上,規劃部門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監管。要通過行政手段,讓小區規劃變更透明和公開化。
他說,開發商將部分樓盤銷售後,他們就不再是唯一業主。因此,小區的相關內容若有變動,如規劃變更,應徵詢業主意見。但是,開發商進行規劃變更應以不損害廣大業主的利益爲前提。然後,再向規劃部門提出申請。在此期間,開發商應該將變更信息告知廣大業主,或在小區內顯眼位置張貼公示。規劃局也應同時在相關網站、報紙上刊登申請信息。在規定的公示日期內,若業主沒有意見則意味着此變更生效,反之則規劃部門要進行聽證,重新審覈申請信息。
他認爲,目前規劃部門對小區規劃的變更申請問題重視不足,規劃局官網上公示的變更申請內容過於簡單,很難起到應有的告知作用。他表示,規劃部門應該採取強制措施,要求開發商通過各種方式將此類信息最大範圍進行公示。例如,在小區內設置專門的規劃變更宣傳欄,或通過專門人員通知業主變更信息。針對提出申請的小區,規劃部門應該定期巡查和監督。若發現開發商故意隱瞞此類信息,應採取處罰措施。
他還指出,若業主沒有在公示期內提出異議,但事後認爲變更事項損害自身利益,同樣可以向相關部門申請撤銷此前的規劃變更。他說,公示通過就意味着規劃變更得到批准,成爲一種行政行爲。業主對此有意見,不能只找開發商,而應向行政複議委員會提出申請撤銷變更行政行爲。相關部門有義務根據法律法規重新審視和調查當初變更申請。他還建議廣大業主多留意自己小區的信息,發現問題及時與開發商進行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