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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灘地王”爭奪戰上演第二季。在輸掉一審判決之後,潘石屹的SOHO中國又上訴至上海高院,在昨日下午上海高院的二審中,雙方庭上爭論的焦點集中在交易標的物的認定,以及復星的優先購買權。
在庭審現場,上訴方SOHO中國律師稱,一審有事實認定錯誤,創造了利益方等無法律規定的定義。如果一審成立,意味着股權受讓方要對對方所有子公司、孫公司進行調查,徵得所有股東同意,這是不切實際的。而被上訴方復星則認爲,如果原審各被告的交易結構被支持,合資公司的合法性將被徹底破壞,公司法的優先購買權將名存實亡,對地塊建設也不利。在庭上,上訴人SOHO中國一方表示願意接受調解,而被上訴人復星一方則表示不接受。二審法院未進行現場宣判。
在今年4月24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令SOHO中國、綠城中國和上海證大三方的附屬公司間簽署的有關間接轉讓海之門公司50%股權的交易無效。海之門持有上海外灘8-1地塊項目公司100%股權。
2011年,SOHO中國宣佈斥資40億元,從上海證大、綠城手中,間接購得海之門50%權益。在此次交易前,證大方面持有海之門40%股權,綠城方面持有10%,復星則持有50%股權。此後復星一直以優先購買權被侵害爲由將SOHO中國、上海證大、綠城等幾家交易公司告上法庭。(記者範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