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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雨花區天賜良園小區業主尹先生,這幾天一直在爲自己回家後沒地方停車而煩惱。兩天前,該小區物業公司把車庫封了,“說要漲停車費,而且一漲就是2倍,業主如不接受,就沒地方停車。”
小區停車費一下漲2倍
尹先生介紹,天賜良園小區有停車位500多個,地面60個,地下500餘個,從2009年業主入住以來,地面車位、地下車位停車費都是90元/月。中秋節前,小區物業公司嘉通物業在各單元入口粘貼公告稱,從9月22日起,要漲地下車位停車費,“而且一下子從90元/月到270元/月,漲了2倍。”
9月22日當天,物業在未與業主協商下,就將地下車庫道閘關閉,車庫大門緊鎖。小區一共有300多臺車,而地面上只有60個車位。當晚,回家的小車無處可停,導致整個小區陷入擁堵,不少業主將車停在南木蓮東路邊上,派出所、政法委都派人來進行調解。“第二天早上,好多上班的車主都出不去。”
尹先生稱,小區以前成立有業委會,但是今年7月,業委會因更換物業公司一事與業主發生衝突集體請辭了。
爲配合開發商賣車位?
對於小區物業單方面漲價的做法,小區車主很不理解。車主尹先生認爲,小區規劃的地面車位是90個,而現在只有60個,本身就存在缺口,需要補足。另外,小區地下停車位漲價漲幅太高,事先沒跟業主協商,太過突然,應給予一個過渡期。
還有小區業主認爲,物業突然漲地下車位停車費是爲了配合開發商銷售車位。尹先生說,在物業貼出漲價通知的前幾天,開發商就在小區內打橫幅銷售車位,小區一共有500多個車位,賣出去的不到10%。
9月25日,小區首屆業委會、開發商、物業公司進行了談判,業主們對開發商和物業公司提出,首先要在不影響綠化率的情況下,補足地面的90個車位,收費標準要有業主代表參加制訂,在以上問題沒解決之前須對業主開放所有通道。對此,物業公司承諾在4天后給出具體答覆。
迴應物業:
4年前就有物價局批文
25日上午,記者在現場看到,物業公司已將地下車庫的門打開,讓小區車主通行。
對於地下車位車費漲價一事,嘉通物業公司辦公室主任在接受記者電話採訪時矢口否認。“我們這不是漲價,之前收90塊錢每月是因爲還沒有正式投入使用,一些配套設備也還沒弄好。”他還強調,停車位收費是經過物價局審批的。
該主任聲稱,他們弄好的配套設備就是小區門口新設的道閘和車庫鐵門。而他口中所謂的審批,是在2009年12月物價局審批通過的90元/月的露天停車費和90元/月的地下停車費。
律師說法
漲價應重新報物價局審批
記者從物價局瞭解到,按照相關規定,長沙市小區地下停車費不得高於300元每月,露天停車場地停車費不得高於90元每月。
盈科律師事務所陳律師表示,該物業公司在2009年12月審批通過的收費標準是地下車庫90元每月,雖然這次審批有效時間是五年,目前還在期限內,但是物業公司若以完善配套設備爲由對停車費進行的價格調整,應該重新向物價局申請審批,並且收費標準在上報物價局之前要與業主們商定。而露天的地面屬於小區公攤面積,按規定,物業公司只能收取不高於30元/月的管理費,其餘資金須用作小區的公共維修資金。
長沙市物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開發商爲了儘快銷售車位,通過單方面提高車庫停車位的價格或只賣不租等形式,變相逼迫業主強行購買車位的做法都是違反物業管理條例,應立即改正,並與業主協商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