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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臺
新聞:去年廣州爆發房叔事件以來,房產信息查詢制度備受關注。記者日前獲悉,廣州市國土房管局草擬了《廣州市房地產登記資料查詢辦法(修訂稿)》,正在公開徵求社會公衆意見。其中規定,查詢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擴大房地產登記資料的查詢範圍,不得非法使用或泄露房地產登記資料的內容,違反規定造成嚴重後果將被問責。
質疑給貪官吃定心丸
一吐爲快:這會不會給貪官們吃了一顆定心丸?
seeeiing:不“擅自”的話?要找誰審批?
露玲瓏:如果不是需要交易,普通百姓的房產是沒有誰會去查詢的。這個問責保護了誰?
陽光反腐:或許只有官員和富翁才怕別人查房產,普通老百姓大概是不怕的。
榕樹下1:如果是正當來源的房產,有啥怕查的,某些人還是自己心裏有鬼。
贊成該規定合情合理
新浪浙江網友:腐敗官員的數量多,還是普通平民的數量多?別人可以隨意把你房產信息查個底朝天,你就滿意了嗎?
蠍狀星雲:其實這個規定是合情合理的,作爲房屋管理部門,維護業主的隱私權無可厚非。房屋管理部門本身並沒有反腐敗職能,它不能因爲反腐而去公開個人資料,就像銀行不能因爲反腐而隨意讓人查詢賬戶信息。官員財產當然應該公開,但不應由財產的登記部門公開,這不是他們的責任。
調侃爲防止房價下滑
粗布白領:沒現形的房叔房嬸鬆了一口氣。
做動畫的電子牛:是爲了防止房價下滑麼?
張德升:有些人,你惹不起,不讓你查其實是爲了你好,知道多了對你更不好!
思考房產查詢要依法
淵博的瞌睡龍:當一個社會到了誰都可以查詢任何人的私產的時候,這和一個人可以隨意到別人家裏翻箱倒櫃查資產有什麼區別?只有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特定的人羣,持有相關法律文書,纔可以查詢,這纔是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
嚮往美麗之島:隱私權應該受到保護,但公職人員是公共財產的支配者,享有老百姓賦予公權力的特殊職業,本就有義務接受監督。
劍鋒1102:對於普通百姓正常的、合法的房產信息擅自透露,應被追究法律責任。如果在官員財產公示制度未實施之前,對官員來歷不明、與其收入明顯不符的房產,以舉報的方式予以透露,就不應負法律責任。否則,就是爲貪官安全貪腐大開方便之門。
飛翔de電波:不許擅自擴大也沒錯,問題是,之後是不是有部門專門負責查處?如果沒查處,又不許民衆查,確實有保護腐敗的嫌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