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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30歲按揭買了房子,在60歲退休的那一年終於還完了貸款,但爲了養老,他在60歲的時候通過“反按揭”的方式,把房子賣給了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每個月給他一定的養老金,直至終老。這就是實行“以房養老”模式後中國老人的人生軌跡。
在國務院剛剛發佈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中明確提出,金融機構要加快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而這種“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也就是很多國家流行的“倒按揭”的以房養老模式。比如你買房子的時候做一個按揭,交了首付,然後每個月還房貸。以房養老就是一種倒按揭,保險機構或者金融機構按照一個評估值,每個月給你一定的養老錢,養老送終,最後房子的產權歸保險機構或者金融機構。這種模式在美國、日本、德國、加拿大都存在,但在任何一個國家,這樣的模式只是一個補充的非主流的養老模式,也完全是出於老人和金融機構的自主選擇,適合的人羣非常少,也即“小衆”的養老方式,本不值得大驚小怪。但筆者關注到,這一次“以房養老”提出後,卻引發了民衆對現有的養老體系的極大不信任和焦慮,這很顯然是和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馳的。
“以房養老”之所以引發民衆的不安和焦慮,源於最近種種關於養老金的討論。一個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由於雙軌制、歷史欠賬、計劃生育導致的人口結構和老齡化趨勢的加快等原因,中國官方建立的養老金體系基本無法滿足國人的基本養老需求。在養老領域,中國的基本國情一是老年人口多,目前中國超過60歲的人口已經過2億,中國是目前全球唯一的老年人過億的國家,到2030年,中國的老年人口將超過4億,進入深度老齡化階段。中國養老的基本結構將是2個勞動力養活一個老人,這幾乎意味着,即使沒有歷史虧空和巨大的缺口,未來的基本養老體系也幾乎面臨崩潰;二是未富先老,人口結構和我們相似的日本,儘管老齡化程度和我們不相上下,但其作爲高收入國家,在養老問題上的壓力遠小於中國。由於基本養老金的虧空,各界都在熱議解決之道。
應該說,政府的基本養老金和“以房養老”本不是一回事。基本養老是政府必須提供的公共產品,是政府給民衆的承諾和責任。而“以房養老”本質上卻是一種市場提供的“私人產品”,在中國也可認爲是一種金融創新,是金融機構提供給有房的老人的一種金融產品,金融機構通過一定時間內定期支付給老人一定的金額,在老人去世後獲得老人住房的所有權。很顯然,這和政府的基本養老之間沒有任何替代關係,老人不管有沒有房子,不管是否選擇“以房養老”,都不能替代政府提供基本養老這個公共產品的責任。然而,在養老金面臨極大缺口的情況下,如果不能明確“以房養老”的性質,則只會打擊民衆對主流養老體系的信心。馬光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