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豪華公用設施看似“提升了公用設施服務水平”,實則抹殺了百姓對最基本公用設施的真正需求,不僅浪費了有限資源,透支了可持續發展能力,更疏遠了政府與百姓之間的距離
近日,有媒體報道武漢東湖風景區爲申報國家5A級景區,實施了近一年的改造升級工程,並建成了一座五星級公廁。該公廁坐落在東湖聽濤景區內,外表像一間古色古香茶室,內部配置有實木沙發、電視、空調、盆栽植物等。
其實,豪華公廁只是當下城市公用設施建設豪華風的一個縮影。在一些城市,不管“家底”厚薄、資源富貧,盲目建設奢華公用設施之風愈演愈烈。從“豪華公廁”到“天價天橋”,從“豪華辦公樓”到“豪華劇院”,幾乎是“不求最好,但求最貴”。由此引發的攀比也是此起彼伏,你建最高樓,我建最大機場;你建最大橋樑,我建最大廣場;你搞“全市最高”,我搞“全省最大”;你追求“全國第一”,我追求“世界之最”。
建設豪華的公用設施,往往與大型活動、創建晉級和文體賽會相關。爲了面子,爲了氣派,爲了政績,不惜成本,不顧後續使用維護大建場館,超規格超豪華建設地標性公用設施。時常看到的現象是,大型賽事和活動過後,場館和設施出現維護資金不足的窘境,以致淪爲擺設。事實上,近年來,一些城市先後投入巨資建造“星級”公廁,終因建設、維護成本高,令老百姓望而卻步,難逃被廢棄或被拆遷改造的命運。
按理說,“公用設施”既然姓“公”,就理應把“公共利益”放在首位。更何況,很多地方財力並不寬裕,還有很多涉及羣衆切身利益的急事難事要辦。然而,一些地方在公用設施建設中,不是爲更好地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而是把心思用在建設“叫得響”、“拿得出”的豪華建築上。其結果,看似“提升了公用設施服務水平”,實則抹殺了老百姓對最基本公用設施的真正需求。
城市公用設施豪華之風盛行,既浪費了有限資源,也透支了可持續發展能力;既損害了廣大老百姓利益,也背離了“權爲民所用、情爲民所繫、利爲民所謀”的執政理念;既助長社會的奢靡之風,也極易誘發腐敗現象;不僅讓政府形象受損,也無形中疏遠了政府與百姓之間的距離。羣衆認爲,華而不實的工程越多,則擾民越甚,害民越深。
要遏制這股豪華之風,一要完善項目決策機制。變“一言堂”式決策爲民主決策,通過公衆意見調查、公衆評議、公衆審查、公衆聽證會等多種形式,有效保證公衆參與公用設施建設決策的權利。二要完善政績考覈機制。既然政績可以驅使地方幹部膜拜“高”、“大”、“洋”項目,也可以從改革政績考覈體系入手,倒逼地方政府把錢花到“刀刃”上。三要責任追究機制。通過明確的法律授權或合同程序,對參與決策人員的相關責任予以明確。應出臺相關政策或法規,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違規審批、隨意建設豪華建築的行爲進行嚴格限制,對決策失誤者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