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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同時有兩個offer放在你面前,你要如何選擇?當入職後才發現自己這份工作並不好,如何處理?入職後接到心儀公司offer怎麼辦?試用期被辭退如何維權?本文爲大家整理了前程無憂論壇網友羣策羣力的入職離職經典案例。
入職前期:完善自我能力 謹慎挑選offer
案例1. 非能力問題求職被拒,如何化解?
企業考覈求職者的不僅僅是能力,還要考慮許多綜合因素,例如年齡、性別、工作年限、相關行業工作經歷等。而求職者也應從失敗的面試中吸取教訓,對症下藥。
[求助]我大專學的是物流管理,畢業後也從事了一年半的物流工作,但我對物流從來就沒有感興趣過,一直都想着要轉行。今年2月份我開始學習java編程,4月份進了一家公司做開發,由於公司要搬離B市去,而我因爲要在本地發展不得不離職,因此我只擁有半年開發經驗。
我花了很多時間找很工作,面試官不是嫌我專業不符,就是嫌我沒有本科學歷,還有嫌我是女性的,讓我轉做測試員。我真是很鬱悶。
――網友“coffee07”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技術夠不夠在面試時也很難全部反映出來,所以公司纔會通過學歷、專業和經驗來考察求職者。你學歷較低,專業不對口,又只有半年相關工作的經驗,這樣的簡歷看上去很難讓人信服。
你試着彌補一下這幾方面的硬傷吧。比如考幾個專業證書,在學歷上再深造一把,可以讓簡歷更豐富;再比如,你可以編一點小程序,面試的時候可以用來展示,闡述的時候突出一下自己技術高強的方面,這可以幫助你掩蓋在硬件方面的硬傷。
案例2. Offer是外包合同,我該籤嗎?
外包並非不是不能轉正,當你發揮的作用和價值到達一定程度,還是有機會的。
[求助]我現在在一家外企A公司工作。A公司與我籤的是第三方的合同(即和中介簽訂了外包合同),我工作的地點還是在A公司。請問第三方公司的勞動合同與直接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HR說所有的待遇都是根據A公司的待遇給,但是如果哪天我辭職的話,下家公司若問我要離職證明,我該讓A公司給我開嗎?
――網友“斯科特”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所謂服務外包,即你的一切人事隸屬關係都和外包公司直接掛鉤,相當於你和外包公司簽約,然後外包公司委派你去A公司幹活。所以,除了工作內容,你和A公司沒任何關係。
離職證明是外包公司開的,但是你可以問一下是否可以索要派遣證明,證明內容包括:1、派遣服務的公司;2、具體工作職責;3、工作情況;4、其他。
案例3.口頭通知的offer作數嗎?
既然沒有正式通知你辦理入職手續,不妨繼續尋找其他的機會,千萬不要吊死在一棵樹上。除非你有非常強烈的意願——非他不可!
[求助] 3月中旬,我面試了一個拓展員職位,早上面試下午就通知可以下週入職了。誰知道後來對方又說公司行政部還要辦一些手續,最快4月1號才能入職,入職前會打電話再次確認。可是今天已經27號了,電話還是沒來。
此外,拓展專員是不是等同銷售員啊?
——網友“星座小騙子”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口頭的offer不能視爲offer,正式的offer必須是書面的,紙質offer纔是最可靠的形式。。Offer必須具備跟勞動合同相關的內容和條件,不能僅僅只對雙方確認的合同期限、工資待遇等信息進行落字確認,而且最重要的是應當有可靠的蓋章或者簽字。如果有公章當然最好,如果是簽字,你則需要確認簽字人的身份是否可以代表這家公司。若不具備這些條件,那麼很抱歉,你所拿到的所謂的“offer ”或許隨時都會掛掉。
此外,拓展專員是不是等同銷售員這個問題,拓展專員專職負責品牌推廣和完善品牌建立,不直接推銷商品。面對的客戶是一級代理或二三級分銷,並且有針對性的提供項目構建、市場分析、營銷方式等的解決方案,所以和銷售有本質上的區別。
案例1. 入職第一天就想辭職,怎麼辦?
選擇offer入職前請三思而後行,一思崗位是否合適,二思要求是否稱心,三思求職急切度,謹慎的選擇每一個offer。
[求助] 面試的時候,經理承諾讓我做主管,薪資爲底薪2000元加獎金,不包吃住。進公司後我覺得太閒,而且同事告訴我根本拿不到什麼提成,拿的都是底薪,這樣下去我怎麼生存?瞬間我就有想走人的衝動。今天有個包吃住的公司叫我去面試,因爲是包吃住的,所以平時開銷會比現在低。如果我才做了一天就想辭職了,該怎麼跟人事說呢?
——網友“淡紫星辰”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每個人都希望找到滿意的工作,但是滿意的工作要滿足的條件太多了,就比如你的情況:工資太低不行,自帶午飯不行,工作太閒不行……其實,有底薪的工作就是這樣,低保底高激勵。你可以想一想,好的公司好的職位競爭很激烈,不一定能夠輪到你,而且每個公司的激勵政策也不一樣,也許這家公司的激勵比你現在做的這家還低,甚至工作還比現在忙,忙得超出你的身體負荷極限。
我建議你先給你選擇工作的條件排個序,比如薪資水平排第一,職業發展排第二,路程遠近排第三等等。再找工作的時候,就用這個優先級排法套用估量新工作。要不然你總是不甘心,也無法穩定下來,心態調整不過來,就會進入跳槽“死循環”。
案例2.入職後接到心儀公司的offer,怎麼辦?
“吃不到的葡萄永遠是酸的,下一個西瓜永遠是最大的。”所以,一旦選擇了一條路,就應該想法設法的走完它。
[求助] 我已在新公司工作了一個星期,突然接到之前面試過的還挺心儀的公司打電話來,讓我去上班。這家公司的待遇福利都比我眼下入職的公司要好,我該怎麼辦呢?如果我辭去現在的工作,是不是很不厚道?我就是因爲考慮到這點,所以沒辭職,現在越想越後悔。之後再遇到這樣的問題該怎麼辦?
——網友“sally_yao”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yinluo”:從日後來看,你如果不選擇那家心儀的公司,你今後在目前這家公司一遇到不如意的事情,就容易爲自己單方面找藉口,遇到一次你就會自責一次、後悔一次。你會想,早知道當初去另一家公司就好了,真後悔當初沒去另一家公司。心態變了,若不能及時進行自我調整,就會直接影響你的行動,進而形成惡性循環。
如果你想去那家心儀的公司,事先一定要調查清楚:可能你心儀的公司並非像你想象得那麼好,不能單純看待遇或公司的名頭,最重要的是看公司的工作方式是否適合你。如果你調查清楚後覺得一切都沒問題,那麼就果斷地投奔你心儀的公司吧,這種機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案例1.試用期被逼辭退,如何維權?
試用期是企業和員工互相考察的過程,沒有誠信的公司離開也罷,但離職時必須把該拿的都拿了!
[求助] 我應聘一家公司的計劃部副主管一職,因是外招,領導要求我儘量低調,讓我先熟悉生產流程,避免以後少走彎路,並且先讓同部門的一位老員工暫時接替我的崗位工作。我接受了領導的指示,暫先做計劃員的工作。眼看我的試用馬上到期了,我也已參加了轉正考試,卻被領導叫去談話,說是我的計劃員工作做得很到位,但主管一職能力不足。我大呼冤枉,都沒有給我做本職工作,憑什麼否定我的能力?領導表示只要我同意降職降薪,方可轉正,我恕難從命,於是第二天就被告知我試用不合格。請問對於這樣的事件,我有沒有辦法維權?
——網友“360470423”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其實這件事情的關鍵不是你的能力是否達到了主管的問題,而是試用不合格!既然是試用不合格,公司就應該拿出證據來。
入職時,有沒有書面文件對你的職位和薪水作過說明?公司有沒有與你簽訂勞動合同?公司爲了繳納社保了嗎?如果第一項有,而後兩項都沒有,你可以直接去勞動仲裁,要求公司賠償雙倍工資、補繳保險。如果第一項也沒有,也沒關係,憑藉工資發放記錄,你仍然可以要求公司賠償雙倍工資並補繳保險,只是你要拿出已和公司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並且舉證你的工資發放數目。如果你有加班證明,而公司沒有計算你的加班費,可一併討還。
案例2.試用期被隨意辭退,並不發工資,如何維權?
凡事留個心眼,比如考勤記錄、郵件等,這都是將來維權的重要依據。
[求助] 我於3月26日入職某家外資企業,當時談妥的薪資是2800元,公司未與我簽訂勞動合同。4月5日,該公司以我不適合該崗位爲由將我辭退,並承諾4月20日支付我900塊錢,我同意了。可誰知一個多月過去了,我未收到任何一分錢。打電話過去詢問,他們總是以各種理由搪塞推脫。現在我該怎麼辦呢?難道就那麼多天的工作就白做了?我想知道我可以拿到多少錢?請求勞動仲裁實用性多大?
——網友“ 寒翎”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3月26日到4月5日,共9個工作日,如果你有工作記錄和薪資待遇的證明,那麼你該如此維權:
1. 應得工資是:2800/21.75*9=1158.6元;
2. 要求單位給你補繳兩個月的社保。以2800元爲基數,單位需付1848元,你自己還得再付636元,都是交給社保中心的;當然,如果單位願意貼現給你,那就更好。
維權途徑:
1. 跟公司HR交涉,一般他們會願意私了的;
2. 如果不願意私了,那就找仲裁,在證據確鑿的情況下,我上面所說的金額一個子兒也少不了;
3. 如果公司態度不錯,社保的事你也可以大度些,畢竟總共才上了幾天班就要人家給你交兩個月的社保有點訛人的感覺,不要也罷。否則,HR之間互相通個氣,你將來找工作會有麻煩。
案例3.公司用調崗逼員工自動離職,能提出賠償嗎?
通過種種招數來逼迫員工走人,這是一個法治文明社會不可應允的。勞動者並不是沉默的羔羊,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求助]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在工資單中工齡補貼就有5年,現在公司無故將我調入公司投資的一家酒業公司從事銷售工作,這非我所願。這家酒業公司雖說是現在公司投資的,但爲逃避相關管理實際上是以個人名義註冊的個體戶,我調過去後勞動關係雖然還在原單位,但工資上就不盡如人意了,我開始懷疑這是公司變相炒人的手段(因爲我在公司現管的就是後勤和人事,這種事見得多了)。
我不知道能不能找公司要求賠償。在我的6年工作時間裏,公司少給我繳納了14個月的社保;我沒有休過年假,因爲公司不允許。雖說我是管人事的,但我們公司目前只打過一場勞動官司,由於當時公司敗訴,所以從那以後公司沒有辭退過一名員工,都是通過調崗、調薪逼員工自動離職的。所以我現在的情況太複雜了,我不知該怎麼辦。我也想自動離職,但確實心有不甘。
——網友“wjsyang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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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程無憂網友: 首先,你的勞動合同是怎麼簽訂的?關於“調崗”這一塊有約定嗎?如果有“無條件服從調崗”之類的字眼,那麼,關於這次調崗你可能討不到任何說法。
公司少給你繳納了14個月的社保,指的是你最初進公司工作的14個月吧?這樣的話早已過了訴訟時效了。
“我沒有休過年假,因爲公司不允許”——你有證據嗎?比如,你申請休年假,但公司部給予批准的郵件或假單之類的證據。如果沒有,那麼關於年假的訴求你也將得不到支持。
這麼看來你再呆下去已沒有意義,除非你擅長於做銷售工作,並且還喜歡做銷售工作。如果你確實心有不甘,可以收集公司違法勞動法的證據到勞動局投訴一回,然後瀟灑轉身。
離職後期:重新出發
案例1. 名校碩士,試用期被辭退在家
經驗都是慢慢積累的,學歷高名校畢業不代表你的經驗就比其他人豐富,別再把高學歷當萬能靈藥了,這樣只會給自己增加壓力。求職之前先把心態擺正!
[求助] 在3個月試用期快到時,我被領導叫去談話。在婉轉地表達了辭退我的意思後,領導總結了幾點辭退我的理由:1. 不夠自信,不敢大膽表達,導致很多不懂的事情也不敢問,最後交出要給到客戶的東西嚴重偏離方向;2. 缺乏主動學習的精神,沒激情;3. 辦事粗心,報告排版有較多瑕疵;4. 對行業缺乏悟性,不主動去反思總結與提高;5. 爲人處事不機靈,容易說錯話。
我當時頭腦就一片空白,接下來我該怎麼辦?我從重點本科到重點碩士,一直都是循規蹈矩的好學生。我現在非常痛苦,家人、同學和朋友還都不知道我已經被公司辭退,我有何顏面去面對他們?
——網友“迷茫2號”
[點撥]
前程無憂網友:從你的敘述中不難看出:
1. 這家公司還是比較厚道的,能把辭退你的理由講得這麼清楚;
2. 你缺少社會閱歷;
3. 你的工作不主動;
4. 你的心態沒放正。所謂“重點”和“碩士”只能代表你在學生時代的成績,而工作中看重的是工作能力,那些過去的光環只能作爲敲門磚,並不能爲你以後的工作加分;
5. 你沒有明確的職業規劃,比較迷茫。
你現在要做的是:
1. 面對現實,勇敢地告訴家人、朋友你失業了,至於說是辭職還是被辭,你可以自行決定;
2. 自我分析,得出自己的優劣勢,看自己適合做什麼,然後有針對性地作準備,重新進入職場。
3. 從你的自述表達中我感覺你可能不是個善於與人打交道的人。找工作時,儘量避開那些經常需要與人打交的職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