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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養老”
系列評論三
《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公佈之後,社會各界諸多聲音圍繞“以房養老”這一話題展開討論,而給筆者的感覺是,細則還沒陸續出臺,就遭遇了陰謀論。
有人認爲,養老金不夠發的,於是讓“以房養老”充當救火隊員,解決燃眉之急。也有人認爲,“以房養老”顛覆了中國幾千年的傳統“但存方寸地,留與子女耕”,會遭到老人和子女的激烈反對。有的媒體居然到街上採訪有房子的大爺大媽,讓他們說:“我一輩子就落下這一套房子,死了還要給銀行?這不是搶劫嘛!”還有人一直在強調70年產權的問題。
筆者認爲,以倒按揭方式“以房養老”,不是一個“全民養老運動”,而是“小衆”範圍內的理財方式,沒人逼你參與,而是那些可以自由抵押房屋、可以跟子女擺平關係的老年人盤活資金、改善生活的一種途徑,可以用於養老,其實更可以大幅提高消費水平。
“以房養老”的推廣,不僅僅是瞄準這一代老人,更是一個放眼長遠的探索和規劃。有些老人說“我們退休了,不用什麼錢,退休金就夠花了”。但70後、80後這一代人習慣了到處刷信用卡,當做了一輩子高房價時代“房奴”的他們退休之時,守着一套剛付清全部貸款的房子過清苦生活,恐怕一時難以適應。
在中國人逐步理解和享受“以房養老”帶來的實惠之前,針對所謂產權瓶頸的問題,一定會有具體解決方法陸續出臺,要不然,《意見》精神從何落實?大家靜候佳音爲是。
有人說與其把房子抵押給銀行和保險公司,還不如把房子出租呢,要是賣了還能一下子拿回一大堆錢呢。那是你對倒按揭不瞭解,“以房養老”的根本,就是在你活着的時候盡情地住自己的房,活着就有人給你發錢,閉眼之後人家纔來收房。如果你想把房子一下子賣了,需要算算這些錢夠不夠花到閉眼。蔣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