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標題:遼陽“城管打記者”4名責任人被處分
記者從遼寧省遼陽市政府新聞辦瞭解到:備受社會關注的遼陽市“城管打記者”事件,經過近兩個月調查,終於水落石出。遼陽市紀檢部門調查認定,遼陽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白塔分局在執法監察過程中存在越權執法和粗暴執法行爲,城管白塔分局黨支部書記、2名副局長及白塔區外宣辦主任等4人分別受到警告和記過處分。
今年7月15日,遼陽市城管執法局白塔分局人員在施工現場執法監察過程中,與報社記者魏某某發生衝突,致使記者肋骨骨折。白塔區委、區政府在給新聞單位的情況說明中否認“打傷記者”,針對羣衆提出城管爲何充當企業打手的質疑,稱:“城管白塔分局受白塔區人民政府指派,組織執法人員到施工現場進行監察並無不當,沒有越權執法。”而城管白塔分局負責人更是公開答覆:“記者受傷是自己摔傷。”
事件發生後,引發社會輿論高度關注。遼陽市紀委、市監察局聯合有關部門,介入調查。遼陽市紀委、市監察局研究決定,對相關責任者給予嚴肅處理:城管白塔分局黨支部書記於博華作爲現場領導,沒控制局面,造成嚴重後果,對事件的發生負有領導責任,決定給予黨內警告處分;城管白塔分局副局長羅勁帶頭圍堵記者,搶奪記者相機,拿出儲存卡,對事件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城管白塔分局副局長肖宏飛圍堵記者,並有推搡記者等不文明行爲,致使記者受到傷害,對事件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白塔區外宣辦主任尹梓銘將未經覈實的材料向外提供,造成負面影響,決定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遼陽市監察局責成白塔區政府、市城管執法局向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要求吸取這次事件的教訓,對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記者何勇、劉洪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