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以房養老”是不是你的菜?記者調查:各界人士有贊有彈,有市民稱:孩子眼巴巴看着房子呢
近期社會熱議話題中,“以房養老”無疑位列其中。
日前,國務院正式出臺《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明確提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俗稱爲“以房養老”,指房屋產權擁有者,把房子抵押給銀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後者在綜合考慮房主年齡、預期壽命、房產價值等因素後,每月給房主發放固定資金。房主去世後,其房產歸金融機構所有。
針對“以房養老”的話題,我省市民、網友和部分專家學者近日接受海南日報記者採訪時反應不一,有贊有彈。
市民網友反應不一
提起“以房養老”,海口市民吳先生認爲,“兒女養老,就可以把房留給他們;兒女不養老,我的經濟狀況又很差的情況下,可以考慮‘以房養老’。”
公務員林先生則表示,對於那些沒有子女或沒人照顧的老人,這個政策挺不錯。但他本人不會選擇“以房養老”這種方式,孩子還眼巴巴看着房子呢。
“以房養老”也引發了不少網友熱議。網友ayanamei表示,“也許對失獨的家庭會有意義,但對大多數家庭不如完善醫保和取消雙軌養老來得實在。”
網友“滿天星星2009”認爲,“以房養老”作爲養老模式之一,並不是唯一選項,當然可以實踐推廣。老人多一點保障多一點選擇有什麼不好?也有網友表示,“沒什麼財產留給兒女,就這一套房子要是再被銀行收去,如何面對子孫啊?”
養老模式的新嘗試
“國家有關意見剛公佈,目前尚未聽說我省要開展‘以房養老’試點等相關情況。”省民政部門有關人士接受採訪時表示,如果要開展“以房養老”試點,肯定要根據國家有關部門的具體安排和部署,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才能決定如何推行。
省老齡辦副主任謝池春告訴記者,此前,上海、北京等地已經試點過“以房養老”的模式,但是進展並不順利。在老齡化問題日益嚴峻的大背景下,爲了讓老年人生活得更體面、更寬裕,國家提出“以房養老”試點的想法,是在社會養老、家庭養老等現有養老模式的基礎上進行的一種新探索,是解決當前養老難題的一種新嘗試。
謝池春認爲,有房無子女的老人,可以考慮通過“以房養老”的方式改善自己的晚年生活。此外,擁有多套房產的異地候鳥老人,也可以通過“以房養老”的方式安享晚年。
“‘以房養老’的推行應因人而異,不能一刀切,不能強制,不能一概而論。”省委黨校教授唐鎮樂認爲,在我國,“以房養老”從法理上講得通,但是從情理上來說,實施起來仍有困難。此外,房價變化、老人壽命等未知因素也會影響“以房養老”的具體實施。老人會擔心“房產變現時,我會不會吃虧?”,金融機構也會擔心房價下跌等問題。
需諸多政策配套落實
接受採訪時,海南大學教授、海南產業經濟研究院院長李仁君表示,和國外相比,“以房養老”的模式在我國仍屬新生事物。“以房養老”在國外推行多年,但是在我國的開展可能會遇到以下一些困難。李仁君認爲,首先是傳統觀念的問題。過去,人們的傳統觀念是養兒防老,靠子女養老;老人過世後,將房產留給子女。實行“以房養老”後,老人要將自己居住多年的房產抵押出去,不給子女,許多老人和年輕人目前恐怕還難以接受。如果人們的觀念不轉變,“以房養老”的推行將遇到很大阻力。
其次,我國住宅土地使用權只有70年。當年邁老人將房產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所剩不多。老人去世時,土地使用權期限所剩無幾,房屋價值就不大了。而且未來房價變化存在不確定性,金融機構因此也存有一定顧慮。
此外,適用人羣少。按照現有情況分析,符合“以房養老”條件的應該是擁有中等收入的老年人羣體。因爲如果老人經濟條件很好,就沒有“以房養老”的必要;經濟條件過低,就不具備“以房養老”的條件。
“‘以房養老’牽涉到保險、銀行等金融機構,要想在我國得到發展,仍需要諸多方面的綜合改革配套政策。”李仁君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