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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印發《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將“以房養老”作爲完善養老服務業投融資政策的一項舉措。而就在媒體的各種報道引發各方的期待與熱議之時,安徽蕪湖市政協常委周蓬安(
周蓬安認爲,《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見》的本意並非簡單的“以房養老”,而是退休老人在繼續享受原有退休金待遇之外,以房屋抵押或租金收入,讓自己享有更多的養老資源,過上更加幸福的晚年,從而實現“以房優老”。他表示,這其中有兩方面內容,“一種是房屋產權人將房子抵押給銀行或保險公司,銀行或保險公司每月給房主固定的養老保險金,房主仍可居住。老人去世後,房屋歸銀行或保險公司。另一種是‘租房置換’,即將原房出租,老人入住養老中心,租金用於抵扣老人所需費用,房屋產權不變更。而這些,都是建立在老人自願基礎之上。”
同時他指出,以房養老政策的實行,對基本養老制度沒有任何影響,二者之間可以說毫無關係。只因爲媒體的誤讀,導致部分民衆誤認爲政府要改變原有養老政策,將導致沒房老人養老更難。比如某媒體“‘以房養老’或解決養老金短缺”一說,就是明顯的錯誤解讀政策,因爲該制度並不觸及當前法定的養老金制度,和養老金是否“缺口”,及該政策能否解決養老金“缺口”問題毫無關係。
中國傳統的養老方式是“養兒防老”,老人沒有留下房產,子女也會贍養老人。周蓬安認爲,隨着社會的進步,城市中以退休金養老將成爲主流。而此次國家推出的“以房優老”政策,給老人及子女多提供了一項選擇。
在談到推動以房養老“倒按揭”過程中值得關注的問題時,周蓬安指出,一是要完善制度建設,讓老人信任政府及金融保險機構;二是“倒按揭”應由銀行和保險合作,除銀行設定按揭年限外,更多應該是無限期保險,供老人選擇;三是要樹立房產評估的權威性;四是要有效防備房價“暴漲暴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