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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滲水業主收樓卻難入住》新聞追蹤
本報此前報道過位於仲愷高校區的樓盤半山名苑的新房出現滲水的問題(詳見南方日報8月16日AⅡ02版),業主曲先生的房屋經過了維修,但前幾天同一面牆另一處地方又出現滲水。發現問題距今已將近4個月了,滲水問題仍舊得不到有效解決,曲先生要求開發商予以賠償,非常惱火的他甚至想直接退房。
業主要求開發商賠償3萬元
曲先生爲半山名苑4棟1單位903房的業主,今年5月20號驗收房子時,他發現主臥牆壁和衛生間天花板出現滲水的現象,於是向物業反映,但遲遲未得到有效處理。8月中旬,南方日報記者前往半山名苑小區就此事進行採訪,當時物業方面迴應稱,一週內處理好這個問題。
曲先生近日告訴記者,後來物業方面在主臥牆壁的滲水點弄了防水舉措,前幾天大雨過後該處牆壁沒有出現滲水了,但令曲先生想不到的是,同一面牆壁靠近地板的一個地方出現了滲水。
“我原以爲所有問題都處理好了,沒想到修補了一處,另一處又滲水了,這讓我怎麼裝修,如何入住啊?”曲先生對此很惱火,因爲滲水問題,他遲遲未能遷入新房入住。
曲先生請同事幫他草擬了一份《房屋滲水維修及賠償協議》,除了要求開發商繼續維修外,還要求開發商賠償因影響裝修進度、影響入住時間、處理相關事項等造成的損失共計3萬元。
業主與開發商協商不歡而散
半山名苑的開發商爲深業鵬基有限公司,13日曲先生拿着該份《房屋滲水維修及賠償協議》來到該公司的惠州總部。曲先生找到了該公司的一位營銷部長,該名部長給曲先生的答覆是“有問題就再修”。
隨後,記者與曲先生一道來到了該名營銷部長的辦公室,一名項目工程師稱,他們將繼續就滲水問題進行維修,目前滲水的問題跟兩棟樓之間的伸縮縫有關,目前已在就這一問題進行處理。對於賠償問題,該名工程師稱,可以給予曲先生誤工、交通費等方面的賠償。
然而就具體賠償數額等,該名工程師並沒有明確說明。營銷部長詢問了一些情況後,並沒有就此問題進行表態。曲先生對於開發商的態度並不滿意,“如果開發商能積極主動的幫助解決問題,很多事情都可以商量,我都想直接申請退房了”。
業主可要求賠償整改期間的損失
-律師說法
針對房屋收樓後出現的滲水等質量問題,業主是否可以要求賠償?對此,廣東衡仁律師事務所韋世州律師稱,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司法解釋的的規定,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屋頂、牆壁漏水、滲水,室內地坪空鼓、開裂等的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業主可要求開發商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的約定承擔維修整改的責任。因此,對於房屋出現滲水等質量問題導致業主不能裝修居住的,開發商不僅應當承擔維修責任,而且業主也可要求開發商賠償整改維修期間造成的損失。
賠償標準如何計算?韋世州稱,賠償標準可參照關主管部門公佈或者有資格的房地產評估機構評定的同地段同類房屋租金標準確定。
曲先生還想退房,這一訴求能否得到法律支持?韋世州稱,對於房屋一般的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開發商首先要承擔保修責任,如開發商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而且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當房屋由於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業主的正常居住使用的,業主是有權請求解除合同(即“退房”)和賠償損失的。 (記者/羅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