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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願售房償還房款原告:不具可操作性
神祕買家張金鳳通過中介公司我愛我家購買11套房屋後,僅支付1/3房款後立即過戶並將房產抵押,之後一度不知音訊。在向9名賣房人墊付房屋尾款2200餘萬元後,我愛我家將張金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尾款以及違約金,其他7名購房人則承擔連帶責任。昨天下午,此係列案件中的4起在朝陽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我愛我家要求張金鳳償還墊付的房款和違約金共計880餘萬元。
昨天下午,張金鳳依舊沒有露面,由律師代爲出庭。據悉,張金鳳購買房屋後,將房屋過戶到包括其妹在內的7人名下,後其中的4套又被過戶,其他7套已被法院採取保全措施。上次開庭時,我愛我家的律師提出就張金鳳的惡意炒房行爲已向警方報案。開庭後,法官表示,他們於7月11日向朝陽公安分局發函詢問是否對張金鳳的行爲予以立案,對方回函答覆稱未予立案。
昨天,法庭首先審理原告狀告張金鳳姐妹的兩起案件。庭審中,我愛我家的代理人指出,被告惡意違反房屋買賣合同,拒不交付房款價錢,應當支付違約金,分別爲29萬餘元和18萬餘元。對此,張金鳳姐妹的代理律師同意支付尾款和支付訴訟費和保全費,但認爲原告主張違約金缺乏法律依據。
在法庭調解階段,我愛我家律師稱,被告雖然態度上同意償還房款,但一直未拿出可行性還款計劃,他們希望被告在7天之內還款。對此,張金鳳的律師表示,他們願意用出售房子來償還房款。“但房屋被法院查封了,所以無法明確還款時間,只要解封就能賣出去。”對此,原告表示不再接受調解,還是聽從法院判決。
庭審結束後,張金鳳的律師說,涉案房屋購買時市價爲每平方米兩萬元出頭,現在漲到四五萬元。“只要房子解封了,刨除抵押的那部分錢,剩餘的也足夠償還原告房款。”
然而,我愛我家的律師卻給記者算了筆賬,認爲被告的還款計劃並不具備可操作性。“像被告所說房子解封后賣掉再還款,但錢是先進她的賬戶,無法保障她會還款。”該律師稱,即使張金鳳有誠意還款,用一套公司當時購買價位250萬元的房子舉例說明,該房屋現在市值310萬元左右,償還70%的銀行貸款也就是一百七八十萬元之後,根本不足以償還公司墊付的159萬元房屋尾款。此外,還有四套房屋已經被轉戶,房屋賣了之後,公司可能也一分錢都拿不到了。“萬一張金鳳還有其他債務,公司也有可能拿不到錢!”律師認爲,如果解封房屋,他們就會連僅有的一點權益都喪失了,所以此法不可行。“張金鳳不履行判決,我們寧願法院拍賣房產,至少錢我們能拿到。”(記者顏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