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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押給銀行二十年,每月從銀行借「養老金」,可要是我一不小心活過了貸款期限,房子歸銀行了,那我歸誰?』
『以房養老』試點方案有望於明年一季度推出的消息,讓有關『以房養老』的調侃成了這個周末的熱門話題,其中,種種對『以房養老』的誤解和抵觸,實質上都指向人們對未來老有所養的嚴重焦慮。
【導向疑問】
『以房養老,那還繳社保乾什麼?』
『以房養老』試點方案有望於明年一季度推出的消息,再次震蕩了國人的養老焦慮。
13日公布的《關於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乾意見》中提出,未來將由保監會牽頭,會同民政部等部門,『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
有媒體引述民政部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促進司司長詹成付的解讀,稱這次《意見》以試點形式寫了進來,對於老年人、對於保險公司都是利好消息,若試點成功,對於解決老年人的養老資金『短缺』等問題有積極意義。
而這個看似多贏的建議卻意外遭遇了公眾的反感——
『是說我年輕的時候拼命工作給銀行還房貸,到老了房子歸自己了,再抵押給銀行換點養老錢,原來我這輩子的使命就是給銀行掙一套房?』
『那沒房的人怎麼辦?這是要讓每個人手裡都非得攥著一套房子嗎?』
『農村老人怎麼辦?宅基地能抵押嗎?』
還有人將這個政策信號,和清華教授楊燕綏關於延遲領取退休金的建議聯系在了一起。最近,楊燕綏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建議,50歲左右退休的職工,可『經培訓居家就近參與老年服務,50歲至65歲男性做老年養老院園林義工,女的給老人做飯洗衣服』,到65歲再領取養老金。
這一思路和試點『以房養老』的消息,加劇了人們對養老金缺口的擔懮——
『以房養老、再就業養老,那還繳社保乾什麼?』
『25歲按揭30年買房子,55歲還完房貸退休,要麼去打工養活自己,要麼把房子押給銀行還錢,65歲房子還給銀行再領養老金。辛苦一輩子,就給銀行打工了。』
而群情激動的人們忽略了一個基本常識,試點『以房養老』只是為老年人補充養老資金多提供一個渠道,並非強制性的社保政策,無關養老金的領取。也就是說,一個退休老人可以在領取社保體系提供的養老金之外,通過『以房養老』提昇晚年生活的品質。
『以房養老不是社保政策,最多算個金融機構的理財產品,連金融創新都算不上。打上養老的旗號,實在是名不符實啊。』經濟學人馬光遠在自己的微博中說。
不過,人們對『以房養老』所表現出的抵觸情緒卻不容忽視,公眾的敏感凸顯出國人對『老有所養』的期待,既迫切又脆弱。
【觀點】
大家想多了,『以房養老』不認同就不用理
鄒琳華(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城市與房地產研究室博士):『以房養老』現在看起來轟轟烈烈,但以此聯系、導出各種對於『養老』的悲觀展望,是大家想多了。我認為這只是政府對於未來發展養老產業的探索,是一種政策性的嘗試;真正發展起來,會有一個非常長遠的過程,可能要再過幾十年。
目前而言,政府出臺『以房養老』的方案,不妨概括成『形式大於內容』,更多的意義在於提供一種導向,一種養老模式的創新。退一步說,就算以後真的推行開來,涉及到的適用人群也是非常窄的。目前即便在歐美,以房養老也不是主流,佔的比例非常小。所以你如果不認同,或者沒有必要采取這種方式,就完全可以不去理這回事。
謝逸楓(亞太城市房地產業協會會長):『以房養老』最早在十年前就開始提了,在如今養老問題備受關注的時間點上又提出來,我認為傳遞出來的信號:一是中國房地產總體還將呈上漲趨勢,因為『以房養老』實現的前提,是金融機構要對未來二三十年的房地產市場抱持積極態度。二是我國目前的養老金儲備已經不夠,出現虧空,要尋求養老模式的創新。『以房養老』是對現有養老制度的一種補充,但並不會成為主體。它只是為老人提出一種可能的方案,沒有強迫有養老能力的人要這麼做。
【圍觀】
『萬事不離其房』
本來就已經讓國人萬般糾結的房子,如今又多了一重意義:養老。房子究竟能不能養老的事兒還沒掰扯明白,人們已經開始試圖從政策信號中去解讀『房』事了。
@孟曉蘇(保障房建設最早提議人之一,匯力基金董事長):國務院剛提出開展反向抵押以房養老保險試點,老人們還沒說什麼,一群有房老人的子女先在網上發起反對浪潮,真是觸動利益比觸及靈魂反應更大。我作為這種保險產品十年前的建議人,已明確說明只做無子女老人和失獨老人,跟你們惦記的父母住房無關,還沒聽明白?改日我建議征收遺產稅!
@Lee勇Gemini:中國基本上就是萬事不離其房。
@許仰東:如果中國老年人,都開始接受以房養老,持房變租房。那麼,中國房產市場一定供大於求。如果有這一天,房市會『變天』!
@霧滿攔江:關於以房養老,新聞稱長春一家銀行曾嘗試推出養老按揭。要求申請養老按揭的老人需有兩套或以上自有住房,如果僅有一套住房,並以該住房為抵押的話,要提供另有居所證明。昨天有朋友分析,以房養老至少一人一房,看這新聞就能明白,一人一房都不夠,感覺房價又有上漲的理由了……
@薛湧留美預科:以房養老,是西方國家很普遍的做法。但這一般由私人公司操作,住房反向抵押完全自願,而且也不影響養老金等正常福利。私人公司經營此事,有著實際的風險。房價大跌,公司就可能倒閉。在中國尤其如此。
@牧雲追夢:海子說:『從明天起/我的房子/交給銀行/不再上班/就此養老。』
【操作疑問】
『老兩口一套房,養誰呢?』
明年就要退休的姚阿姨對最近熱傳『以房養老』有自己的疑惑:『我們老兩口現在就住一套房,以房養老,夠養誰呢?』
姚阿姨和老伴的退休工資加起來不到五千,她曾經考慮過等將來年紀大了,就跟老伴找個條件好的養老院去住,不給女兒添麻煩,可是一打聽,『條件好的公辦養老院,都排到幾千號了;民辦養老院,好點的,一個月得三千多,也不容易進。我跟老伴這退休工資差遠了。』
家裡位置好的大房子給孩子住了,老兩口住著一套小兩居,『以房養老,銀行給的錢不能比租金多吧?我們這房子現在租不到三千,還不夠養一個人呢。』
而距離退休還有二三十年的中年白領們對『以房養老』疑慮更多,『我們這房子買的時候就只剩下五十幾年的產權了,再過三十年,房子剩下不到二十年產權,銀行又不傻,怎麼可能要呢?』家中房本還沒滿五年的年輕媽媽董婷婷說。
昨天,中央黨校教授、經濟學博士周天勇也在自己的微博上表態:『我贊成以房養老的改革試點,關鍵是要改革70年土地使用期的體制。如果不改革,根本就無理無法操作。』
除了產權期限等客觀條件,擋住『以房養老』的還有人們的觀念,『我跟老公已經是「房奴」了,房子要是不能留下來,難道孩子將來還要當「房奴」?』董婷婷忿忿地說:『「以房養老」,只有一套房子的人誰捨得?有好幾套房子的人誰需要?』
【觀點】
先要想明白:70年產權咋辦?
謝逸楓(亞太城市房地產業協會會長):國務院目前只是提出了一個『意見』,還沒有形成方案。我認為明年的試點方案中,必須體現出來對幾個重要問題的詳細說明。第一是70年產權的問題,當老人將房產抵押時,商品房的使用年限本就已經不多了。再經過二三十年老人身故,使用年限更是所剩無幾。70年過後,房子的產權如何規定?是否要補交土地出讓金、稅費?需要明確的政策。
第二是每月補償標准如何科學准確測算,這也是『以房養老』最大的難點。尤其近年來我國大中城市的房地產價格快速上漲,這種上漲的勢頭是否穩定,能持續多久?在此情況下,為房屋估值存在著較高風險和難度。更何況,除了『算房子』,還要『算人』,抵押人的餘下壽命如何測算?如果超過了金融機構的預期,養老金又會產生新的虧空。如果是夫妻兩人共同擁有房產並需要養老,考慮兩個人生存狀況的聯合生存模型所需統計數據還不足,一時之間難以建立起相應的聯合生存模型。
更重要的是,『以房養老』只停留在政府推進層面,在法律層面上還沒有相關的明確規定,大爺大媽們對『以房養老』這種模式也不放心。
鄒琳華:推廣『以房養老』,最大的難點在於政府支持。因為以目前的技術,並不能實現對於房屋價值、未來趨勢與抵押人壽命的精准測算。抵押出去房屋,本來預計住20年,但超過了這個期限,你不可能說把老人趕出去,讓他流落街頭。金融機構的風險非常大,單靠企業是推廣不了的。需要政府成立公益機構,為金融機構作擔保,抵押人壽命超長、房價下跌等風險,必須由政府買單。
主筆張棻魏婧插圖宋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