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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客拖欠近兩個多月房租和水電費,房東屢次催租卻不見對方人影,無奈只好斷水斷電逼對方“現身”。結果,房租沒收到,反被租客以“傢俱致病”爲由索賠醫藥費。
近日,市民林先生(化名)遭遇“極品”租客,在想盡所有辦法、找遍多個部門後,林先生請租客吃飯加賠錢,折騰多日才成功“請”走租客。
“極品”女房客賴着不走
今年4月10日,林先生通過房屋中介,將自己在漢口京漢大道附近一小區的房屋租給了外地女子田某,約定房租按季度交付,並以一個月房租作爲押金。
7月10日,一個季度租期已滿,但田某一直沒有按約續交租金。8月下旬,林先生先後多次催租均無果,最後對方乾脆消失。林先生只好上門催租,在多次找不到人的情況下,關掉了電閘和水閥“逼”對方現身。
果然,田某給林先生打來了電話,稱自己一直在家,林先生不該拉閘停電。她還稱傢俱和房子質量都有問題,造成她生病在家2周,林先生應立即送錢去給她看病。
林先生當即表示,“傢俱致病”和拖欠房租是兩碼事,田某可通過舉證及上訴等方式維權,但如果田某一直拖欠房租不支付,他將按合同約定收回房屋不再續租。
然而,田某繼續賴着不走,並一再強調,房屋和傢俱有問題致其生病,應由林先生將傢俱拿去檢測,並對她做出相應賠償。
房東“認栽”花錢求退房
田某的要求讓林先生哭笑不得,但對方的無賴讓他很無奈。
8月28日、29日,林先生先後找到物業、中介、居委會、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門諮詢求助,但最終均未奏效:田某軟硬不吃,既不肯支付房租,也不肯搬走,還一口咬定林先生應出錢給她看病。
親朋好友建議暴力驅趕、強行收房等方法,但林先生覺得可能得不償失;撥打110報警,與田某的矛盾被認定爲經濟糾紛;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吧,但兩三個月的時間實在拖不起。8月31日中午,已經被女房客折騰得精疲力盡的林先生,守候多時終於“逮住”田某。林先生趕緊短信通知家人,希望在中介、物業、居委會共同見證下給房屋大門換鎖。爲給家人爭取時間,林先生還特意請田某吃了頓午飯。
最終,田某提出拿回一個月押金、免去近兩個月房租和拖欠的水電費。爲儘快平息事情,林先生當場答應。
瞭解租戶個人情況也很重要
對此,湖北維力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吳勝利表示,如果遇到林先生這種情況,房東可向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合同,並由賴着不走的租戶支付相關費用。一般而言,這類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就能結案。
業內專家也指出,遇到此類糾紛,房東的維權成本通常較高且效果不好:通過法院訴訟到執行需要一定時間,訴訟期間的房租可能無法拿回;房東勝訴後強制執行,但實際執行困難也比較大。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想方設法把租戶“請”出去了,房東利益損失也比較大。
因此,爲最大程度規避此類風險,租賃雙方首先應簽訂一份內容儘可能詳細的出租合同,明確相應違約責任。此外,房東在出租前要充分考察並認準租戶的個人情況,綜合考慮租戶的人際關係、個人誠信、經濟條件、口碑等情況,而這有時甚至比籤合同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