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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成都公積金管理實行新辦法,首套住房面積須低於平均水平才能貸二套。昨日,記者從成都市公積金中心獲悉,成都市將在10月1日實行新修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管理辦法。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提取、貸款管理辦法制定於2007年,其中很多的具體條款已經滯後於現在的實際情況了。
公積金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修訂後的新繳存辦法進一步拓寬了受益範圍,繳存辦法中明確將外籍人士、單位聘用的農村戶籍勞動者、個體工商戶、具有執業資格的自由職業者等羣體納入了制度保障,更多勞動人羣可以受益住房公積金。修訂後的新繳存辦法將貸款範圍明確爲公積金貸款原則上用於購買在成都市本市行政區域(大成都範圍)的普通住房,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而此前爲30年。購買成都市第二套住房的公積金貸款對象,僅限於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低於成都市平均水平的繳存職工家庭,且貸款用途僅限於購買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而在此前沒有類似限制。(記者張飄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