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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劉懷宇)最近,本報報道了增城市國土局稱派潭鎮首個房地產項目“皇馬小鎮”因土地未按期完成開發,被公告擬解除土地出讓合同的事情。
昨日,“皇馬小鎮”開發商聯繫本報稱,該項目未按期完成很大原因在於政府未按合約交付達到使用條件的土地,按照合同,是政府部門違約在先。
而業內人士則表示,僅僅逾期12個月就被收回土地,這樣的事情在廣州可以說是絕無僅有。從利益最大化角度出發,雙方最終可能會達成妥協,和平解決。
開發商地塊存在問題影響報批
2010年9月30日,增城國土局對位於增城市派潭鎮的兩塊酒店、住宅用地進行掛牌公告出讓。通過招拍掛土地出讓程序與要求,廣州皇馬小鎮投資有限公司拿下了派潭鎮高村村、劉家村江備頭兩塊用地的使用權。
增城市國土局表示,由於工程遲遲不能開工,故該局發文收回土地,其中一塊約111畝的旅館業、居住用地土地至今未動工開發,也未按規定時限申報延遲原因,已超過約定的動工時限長達22個月;另外一塊約139畝的居住用地雖已取得部分《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並動工開發,但至今仍未竣工(包括配套安置房部分),也未按規定時限申報延遲原因,已超過約定的竣工時限長達12個月。
增城市國土局稱,出讓合同規定:受讓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開工竣工要求中任何一項時限時,每天按成交價的1‰繳交違約金,持續6個月以上的,出讓人可以單方解除出讓合同,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組織出讓,地上建築物所有權一併無償收歸政府所有。
昨日,“皇馬小鎮”負責人聯繫本報表示,增城市國土局僅僅只說了這個條款,但合同同時還約定,如果政府部門不能如期交付達到使用條件的地塊,開發商也可以追究政府的責任。“現在的情況是,該項目地塊存在邊界紅線及權屬爭議、尚未解決好民房拆遷、山墳遷移、林木砍伐等諸多問題,嚴重影響了該項目用地規劃等報批手續。我們公司多次與政府進行協調,催促儘快移交地塊,但都沒有得到迴應。”“皇馬小鎮”負責人說。
該負責人表示,皇馬小鎮項目遲遲不能竣工,責任到底在開發商還是政府目前尚存在爭議,政府作爲當事方單方面發出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的通知明顯欠妥。
業內人士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
對於開發商的說法,昨日增城國土局未予迴應。
一名房地產業內人士表示,在廣州,因爲開發商沒有按期竣工而被收回土地的事件極少發生。僅僅因爲逾期12個月就提出要解除土地出讓合同,回收土地的事情在廣州可以說是絕無僅有。“廣州那麼多爛尾樓,哪個不是延期了多年沒有竣工的?按照這麼處理,那些爛尾樓豈不是都要被無償回收?”
據記者瞭解,“皇馬小鎮”項目是派潭鎮招商引進的大型項目,一直以來,該鎮均將該項目視作高端星級酒店集聚地重要組成部分,在不少對外宣傳資料中多次重點提及。
上述業內人士分析,派潭鎮政府與“皇馬小鎮”開發商之間僅在個別問題上沒有達成一致,雙方並沒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如果真的走法律程序,可能會兩敗俱傷。即使政府勝訴了,強行收回這兩塊地,這也可能會影響後來的投資者對派潭鎮的積極性。政府發出徵地公告可能只是爲了給開發商施壓,並不是爲了真正收地。“如果從利益最大化的角度來看,雙方和平解決,項目繼續運行的可能性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