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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房後不得不防的事
樓房長胖長高
遭罰款後還賠業主嗎?
提醒:嚴重超規不能排除開發商的民事責任
很多購房者認爲,接房完成後就可以安心入住了。其實,接房後也可能會遇到問題。江北區某樓盤規劃建設2.7萬平方米,最終卻建成3.4萬平方米,業主接房後以小區環境、生活舒適度、房屋價值降低爲由,向開發商索賠。日前,市一中院判開發商賠償業主損失近萬元。
重慶晚報記者唐中明
2011年4月11日,市民黃某在江北區購房了一套商品房。根據規劃部門的審批,該小區規劃許可面積爲27000餘平方米。然而,開發商在建設過程中,不但增加了樓層,還增加各樓層面積,最終使該小區建築面積達到34000餘平方米,超出審批近7000平方米。
當地建委查出開發商違規後,對其罰款745萬元。
去年底,業主黃某將開發商告上法庭,要求開發商就違規超建行爲給業主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開發商卻表示,違規超建已經受到行政處罰,就不該對業主承擔民事責任。
一審法院審理後認爲,開發商違規超建行爲在被行政處罰之後,是否還需對業主承擔民事責任,司法實踐中存在一定的分歧。具體到本案而言,開發商違規超建面積近7000平方米,佔規劃許可面積的近四分之一,屬於嚴重超規模建設,對業主居住環境和舒適度造成的損害是客觀存在的。因此,本案中,行政處罰並不排除開發商的民事責任。
據此,一審法院判決開發商賠償業主黃某9700餘元。
開發商不服,今年7月上訴。市一中院日前維持原判。
宣傳彩頁也是證據
辦案法官稱,購房戶接房一旦發現問題,索賠損失前應當蒐集相關證據,如購房合同、開發商的宣傳彩頁、現場照片等。法院將根據業主的客觀損失、所購房屋面積和開發商可能因超建而獲得的利益等情況,參照損益相抵原則,酌情確定賠償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