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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房前不得不防的事
代收水電初通費
開發商不把事辦完咋辦?
提醒:只有七種房屋權證費用開發商可代收
籤購房合同時,一般是由開發商代收水電安裝初通費等,但有的開發商收了錢卻不辦事,讓買房人無法正常入住。秀山縣32位購房戶不幸遇上了這樣的事,在秀山縣檢察院的幫助下,事情得到圓滿解決。
重慶晚報記者唐中明
據悉,2009年唐女士等32名業主在秀山某開發商處簽訂購房協議,補充協議約定水電安裝開通等費用由房產公司代收。隨後,開發商依約代收了各種稅費12846元。當年底開發商通知接房。
接房後,麻煩事來了———新房不通水、電。
業主們找到開發商,開發商解釋已按照合同約定,將水電主線安裝並接入每戶,叫業主去找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業主去找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兩家單位都說開發商沒有爲業主開列繳費賬戶,後續工作沒有完善。
業主們很是氣憤:當初讓開發商代收費用,就是圖個省心省事。如今收錢不把事辦完,這算辦的什麼事?
2012年9月,32名業主到秀山縣檢察院反映了這一情況。
在秀山縣檢察院的支持下,當地法院主持雙方調解。昨天,秀山縣檢察院透露,目前開發商同意完善後續工作,並退還不該代收的費用,按戶補償500元。
七類費用必須交
爲了方便購房人,開發商往往要代收一些費用。哪些纔是購房者該交的呢?
秀山縣檢察院的檢察官稱,根據相關規定,購房人除了交納房款以及委託出售人代收代交的房屋權證費用,其餘均可拒付。七類必交的房屋權證費用爲:
1、契稅: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3%或1.5%或1%交納,每套交納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和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一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標準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2、專項維修資金:有電梯類房屋標準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非電梯類房屋標準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2(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
3、合同印花稅:按房款總價的0.05%交納(住宅免收)。
4、證照印花稅:按5元/戶交納。
5、產權登記費:住宅類房屋按80元/戶交納;非住宅類房屋按550元/戶交納;共有人證書費按10元/人交納。
6、交易手續費: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0.35%計算結果交納。
7、國土證辦證費:按相關規定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