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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報訊(記者/李斌)每個小區都有多則上百萬,少則幾十萬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俗稱“房屋養老金”)。這筆錢按規定只能專款專用,且需要全體業主同意。不料,卻有不法物業公司打上了這筆錢的主意。前日,深圳市住建局致函福田區住建局,要求對通過僞造公章,擅自組織徵集簽名,騙領48.6萬餘元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深圳市利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進行處罰。據悉,該公司將面臨近百萬元的罰款。
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有關人士介紹,福田區翰嶺花園尚未成立業委會,現由深圳市利豐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提供物業服務。今年8月5日,該花園有業主通過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網站公開的維修資金使用數據,瞭解到小區管理處申請了一筆486725.91元的專項維修資金,而經瞭解,該小區多數住戶均不知道有該筆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該業主隨後向市維修金中心及福田區維修金管理機構反映,並同時向轄區梅林派出所報案。
在未經業主大會表決的情況下,這筆錢是怎麼申請出來的?經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中心派人調查,發現翰嶺花園電梯維修工程是存在的,但是在申請使用維修資金的過程中,利豐物業公司有以下違法事實:首先,業主大會表決不合法。對於該工程,利豐物業公司在沒有取得社區工作站同意召開業主大會會議的情況下擅自組織人員徵集簽名,並聲稱簽字同意的業主有200多人。但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物業公司無權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故此次會議屬於無效會議,相關表決也不合法。其次,僞造公章用於業主大會會議證明,利豐物業公司已承認僞造“深圳市福田區梅林街道辦事處翰嶺社區工作站”公章,用於製作虛假的業主大會會議證明,以騙取維修資金。
目前,利豐物業公司已於8月9日將48.6萬餘元工程首期款全額退回至深圳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銀行專戶。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隨後做出處罰措施:書面致函福田區住建局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115條規定對利豐物業進行處罰;向全市書面通報處罰情況;要求物業管理協會在行業內給予利豐物業公開譴責。按照《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115條規定:“物業服務企業違反有關規定,侵佔或者挪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由區主管部門依法追回被侵佔或者挪用的資金,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被侵佔或者挪用資金金額兩倍的罰款”。這意味着利豐物業公司將面臨近百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