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去小區給業主刮膩子,不慎掉進地下停車場的下水井摔傷,裝修工相先生很鬱悶。醫藥費花了300多元,還有半個月不能幹活,這一摔損失不小。9日,小區物業與相先生達成協議,賠償他的醫藥費和1000元誤工費。
“當時這個井口開着,我就是從這裏掉進去的。”9日中午,在萊山區海風·鳳凰山莊小區7號樓地下停車場,相先生將下水井蓋打開給記者看。下水井所處的位置比較黑,井中全都是水。相先生說,他受僱於該小區7號樓9樓的一位業主,爲業主家刮膩子。
8月24日上午8點多,相先生開着三輪摩托車帶着幾袋膩子粉來到7號樓地下停車場,想找到樓梯口把膩子粉搬到一樓再乘坐電梯。相先生說,他對地下室的地形不熟悉,在尋找樓梯口的過程中,不小心掉進開着的下水井中。“當時我立刻用手卡在了井口,纔沒掉下去,腳底下就是水了。”相先生說,在同伴的幫助下,他從井中爬了出來。
回家後,相先生的右腿一直疼,下午就去醫院做了檢查。拍了片子後發現,右腿膝關節和腳踝扭傷了。相先生認爲,下水井蓋沒蓋,物業應該對此負責,他便在8月25日和業主一起找到物業。對方也答應,會給予他一定的賠償,可沒想到一直拖了半個多月,賠償的事沒有下文了。
9日中午,記者跟隨相先生一起來到海風·鳳凰山莊小區管理處。工作人員表示,相先生在小區地下車庫受了傷,物業的確有責任。但作爲外來給小區業主工作的裝修人員,應該對工作環境有所瞭解,出了事也應該先找業主。對於相先生的醫藥費,物業表示願意承擔,但認爲相先生提出的每天200元的誤工費賠償並不合理。
最終經過雙方協調,小區物業答應賠償相先生340多元的醫藥費和1000元的誤工費。相先生也認爲自己應負一定責任,對結果表示滿意。(記者苑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