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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下午2時46分左右,深圳寶安區福永尚園小區A棟電梯發生事故。想起昨天下午清潔電梯時的一幕,張先生仍驚魂未定,因爲電梯門開了,電梯並沒有上來。他的同事、42歲的譚女士直接從16樓掉到了2樓,經搶救無效死亡。今年以來,深圳已發生多起電梯事故。
隨着城市化發展,電梯越來越普及,與此同時,電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新聞也頻頻見諸媒體。至於經歷過“電梯驚魂”的市民,也是不在少數。在這種現實下,對電梯安全應予以高度重視,同時注意不能陷入管理誤區。
首先,不能只關注公共領域電梯安全而忽略小區電梯安全。平日裏,我們經常看到對商場、酒店等公共場所電梯進行“專項整治”的新聞。因爲載客量大、使用頻率高,對公共領域電梯關注度高一些,顯然是必要的。問題是,電梯的安全隱患不僅僅存在於公共領域,數量更多的居民區電梯的安全隱患,顯然也不能排除在安全工作之外。事實上,小區電梯,由於修理費用較高、居民非同一單位以至意見難以統一等原因,定期維修更難落實。從這個意義上說,居民區電梯安全隱患更大。
其次,電梯安全不能完全依賴於“專項整治”。經驗告訴我們,運動式的“專項整治”效果十分有限。一方面,既是“專項整治”,就不會經常搞,一年甚至幾年難得有一次,還沒“專項”到自己頭上電梯可能就出了事故;另一方面,專項整治的範圍一般是全市、全省甚至全國,因爲工作量繁重,“專項”的對象往往數量有限。
總而言之,電梯安全,最關鍵、最重要的是平時對電梯的維護和定期檢修工作。政府應該出臺嚴厲措施,明確每一部電梯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落實電梯日常維護和階段性檢查的強制規定。同時,對電梯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進行“責任倒查”,將法律追責具體到單位和個人。如此,才能督促電梯的檢修成爲必須認真執行的日常工作,才能讓電梯故障真正減少、電梯安全事故的發生率大幅下降。(餘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