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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臺原貌羊城晚報記者鄭迅攝
金陵臺被拆引發社會關注鄭迅攝
●復建建築將向市民開放,展示強拆事件
●翠樺公司利益受損反向政府索償2億元?
金陵臺事件發生已近3個月,昨日召開的市規委會首次披露開發商廣州翠樺地產置業有限公司的檢討,並公布復建工作時間表。據悉,近日被強拆的民國建築遺址廢墟正進行清理,將於今年年底開工復建,明年年底竣工。
值得一提的是,因復建導致開發地塊面積減少,開發商根據不同的復建方案,向政府提出2億元的索賠。
將展示強拆事件以作警示
金陵臺民國建築被強拆後,廣州市政府於7月5日公布對強拆的開發商翠樺公司的處理結果,其中包括復建被違法拆毀的民國建築一棟(詩書路69、71號),並由翠樺公司承擔所有相關費用。
復建後的建築將作何用途?8月26日,市規劃局就復建建築方案組織專家審查,專家建議,復建建築內部功能建議以公眾使用功能為主,優先用於社區文化用途,保證一定面積的展示空間,以展示民國建築的歷史信息和本次事件,以作警示和紀念。
對於建築材質,專家建議,應按原址、原尺度、原材質進行復建,上部結構用材應尊重原貌,建築西立面按原狀進行恢復。建築內部應重視歷史信息的表達,對樓梯、隔牆等確需改變的部位應采用可辨識的區別於歷史信息的做法。
復建方案設計者廣州大學建築設計研究院湯國華教授介紹,復建將按文物修復的原則進行,外立面與原建築完全一樣,將用回原建築拆除後現場遺下的青磚、民國水泥地磚、屋面廣東大階磚,拆下的門窗和鐵藝能修就修,外牆表面也會按原來的意大利批蕩、上海批蕩的材料和工藝復建。不夠數量的青磚和地磚將重新訂制。
翠樺承諾2014年底完工復建
昨日召開的市規委會首次披露了開發商的正式檢討,表達強拆歉意。
《檢討書》稱,對於『在未獲得拆遷許可證延期的前提下開展拆遷工作,未與房屋全部產權人簽署補償安置協議的情況下拆除建築物,在明確要求保護該民國建築情況下違反了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會影響,傷害到廣州市民對廣州這座歷史文化名城的感情,對此深表歉疚』;『必將履行處罰,以積極的態度配合政府開展有關復建工作。盡全力采取補救措施,顧全大局,謹慎行事,深刻吸取沈痛的教訓,圓滿處置好該事件』。
除了作出檢討,翠樺公司還提交《承諾書》稱,會在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復建。翠樺公司表示,會按『建新如故』的原則在原址原貌先行復建被拆毀的民國建築,並負責承擔復建涉及的一切費用。如果因地震、惡劣天氣、水災能不可抗力等因素延遲工期,翠樺公司表示會及時書面匯報市政府。
《承諾書》列出了復建的詳細時間表:2013年8月23日前送審復建工程的建築設計方案;2013年9月10日前申請復建工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各專業投建人防、環保等,按照正常程序在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時間前進行);2013年12月28日前開工建設復建工程;2014年11月30日前完成復建工程的竣工驗收。
據悉,復建建築的產權歸開發商翠樺公司。(記者呂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