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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將打響“批而未用”土地處置攻堅戰,計劃明年7月底前基本完成28.68萬畝“批而未用”土地處置工作,追繳拖欠的土地出讓金。這一舉措直指當前土地管理中的突出矛盾,解決的是海南省發展中的瓶頸問題。
土地是最重要的要素資源之一,海南省土地資源並不算充裕,建設用地需求又在逐年增加,在這種條件下,更應珍惜土地資源,節約集約用地。但是大量的土地“批而未用”,造成了一邊是土地閒置撂荒,另一邊是部分農民失地後無地可種,基礎設施、重點項目建設無地可用的怪現象,阻礙了海南省的經濟社會發展。在海南省這樣人地關係長期緊張的形勢下浪費土地,既降低土地集約使用效率,又嚴重傷害了資源。顯然,如果在土地資源的利用上鑄成大錯,不但這一代人吃虧,連子孫後代都會飽受影響。
事實上,土地管理並不缺乏制度約束。到目前,相關法律法規已經出臺了十餘部,還建立了基本農田保護制度,實施了國家土地監察制度和地方行政首長問責制。然而,土地閒置現象仍一再出現,按下葫蘆浮起瓢。28萬多畝,對我們這個小省來說也不是小數。
造成這些土地“批而未用”的原因,據稱是多方面的,既有企業自身原因,也有因城市規劃調整、徵地補償不到位、基礎設施配套不到位等政府或政府部門原因。國土資源部曾有統計顯示,我國六成閒置地是由於徵地矛盾等“政府原因”造成。這就提醒我們,要清理處置“批而未用”土地,除了要求相關企業解決自身問題以外,還要從這些“政府原因”下手,也許能收到釜底抽薪之效。
日前省政府審議通過《海南省閒置土地認定和處置規定》,這次土地專項清理處置還要求,各市縣要依據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逐宗提出處置方案,可見省委、省政府盤活閒置土地的決心。這麼大量的閒置地,有的關係錯綜複雜,有的已經年深日久,處置起來肯定會遇到各種各樣的重重困難。要克服這些困難把一宗宗土地處置好,除了掌握好法律和政策的原則界限以外,還應該創新思維,參考學習發達地區在土地管理上的經驗做法,用現代化的理念和科學技術提升處置水平。
閒置土地的處理,關乎經濟運行的效率乃至社會公平正義,不能掉以輕心。在花費這麼大氣力處置的同時,我們還必須痛下決心,提高政府部門土地管理的水平和效率,防止新的閒置土地產生,讓出讓後的土地嚴格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政府部門需要從土地的利益迷思中跳出來,實現土地的有序開發。此外,還需通過新的長期稅種的培育,幫助地方財政減輕對土地的過度依賴。